消費稅是比銷售稅更具累進性的稅種,我建議實施消費稅,但在此之前,政府應精簡和強化稅收制度,提高稅收透明度並提供稅務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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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明政府執政已經一年,默迪卡民調中心日前發佈民調稱,政府的表現並不理想,尤其是在經濟方面。
隨著令吉貶值、基本必需品價格上漲以及供應鏈不穩定,難怪人民感受到經濟負擔。
昌明政府在這一年裡致力重組經濟。其中包括將銷售與服務稅(SST)從6%提高到8%,引入奢侈品稅和資本利得稅等新稅收,以及針對性電費補貼。
然而,這一切都是容易實現的目標,重大經濟結構性問題仍未得到解決和糾正。
人們熱議的經濟問題是合理化補貼。這意味著減少燃油補貼尤其是汽油,及食品補貼。首相已宣佈取消T20群體的電費補貼,並取消雞肉價格管制,但減少汽油補貼的長期計劃尚未公佈。
預計每年高達280億令吉的汽油補貼是政府最大的開銷之一,對於一箇中上收入國家來說,提供累退性的全面補貼是不合理的。相比之下,RON95的價格為每公升2令吉05仙,而在泰國,相同燃油的平均價格為每公升4令吉35仙。
經濟部長拉菲茲日前表示,政府將於明年對汽油和柴油實施針對性補貼。現在已經是11月了,政府尚未公佈實施針對性燃油補貼的詳細方案。
事實上,無業者和赤貧者買不起汽車。這就浮現了一個問題:這種針對性制度是否有效,最邊緣化的群體是否屬於補貼對象?汽油補貼對B1群體有何幫助?
馬來西亞北方大學在2018年發表的一項研究指出,政府為保護低收入群體的福利而需要吸納的燃油補貼成本非常高,因為對高收入群體的補貼滲漏非常大。
這項研究證明,汽油補貼對M40和T20群體更有利,但如果立即取消這項補貼,將會引起強烈的政治反彈,就像2008年敦阿都拉時代,汽油價格大幅上漲41% 。
政府減少燃油補貼的努力需要立即實施。實現針對性補貼的努力花費了太長時間。更有效的步驟是在未來四年內分階段減少燃油補貼,而不針對任何群體。
接下來,政府應該增加與其他國家簽署貿易協定。投資、貿易及工業部長東姑賽夫魯宣佈,馬來西亞已實施16項自由貿易協定(FTA)和62項雙邊投資保障協定。
雖然這一數字看起來很可觀,但更重要的是與哪些國家簽署了自貿協定,該自貿協定的貿易範圍和貿易量。
例如,越南、泰國和新加坡與歐盟及美國有貿易協定,而馬來西亞與世界上最大的兩個貿易伙伴沒有貿易協定。2022年,馬來西亞對美國和歐盟的出口總額各佔22%。如果達成貿易協定,對美國和歐盟的出口量將會增加。
最後,昌明政府需要解釋其擴大稅網的長期計劃。僅僅提高高收入者的稅率和推行自願申報計劃,不足以改變稅收結構。
仿效英國開徵遺產稅、“不明財富稅”等稅種。另一種更有效的舊稅是消費稅(GST),儘管有傳言稱要實施消費稅,但政府已決定不落實。
消費稅是比銷售稅更具累進性的稅種,我建議實施消費稅,但在此之前,政府應精簡和強化稅收制度,提高稅收透明度並提供稅務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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