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数字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说,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有权依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46条文,调查涉嫌犯罪者的通讯设备。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的相关提问时说,当局依据首份信息投报展开调查,有关投报信息来自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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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首份信息投报,当局将会收集情报,以鉴定涉嫌犯罪人士。”
她说,MCMC官员接着会对有关人士展开检查,即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47条文下取得法庭搜查令,抑或是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48条文,与警方合作展开调查。
她指出,在搜查期间,MCMC官员或警方有权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49条文和第254条文获取电脑化数据。
她说,当局所展开的调查遵守既定的程序,并符合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的规定,依法展开透明和全面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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