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卫生部今日第三度撤回具有争议性的“禁烟世代”2023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管制法案二读,并重新向国会下议院提呈修正版的2023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管制法案一读,以更有效管制日益普及的电子烟。
今日提出的最新法案,已将“禁止2007年后出生世代吸烟和拥有烟草产品”的条文删掉,并改为“禁止18岁以下者购买烟草产品、烟草替代品和提供吸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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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吸烟设备”字眼
至于法案原本列入“吸烟设备”(Peranti Merokok)的字眼也已经被删除,不过,根据法案内容阐明,烟草法案的管制范围包括烟草产品,烟草替代品及电子烟。
卫生部官员在国会为烟草法案进行媒体汇报会解释,法案删除“吸烟设备”的字眼,是为了避免混淆,因吸烟设备也涉及其他部门的管制范畴。
禁18岁以下者吸烟
卫生部长扎丽哈今午12时30分向国会下议院提呈烟草法案一读,有关法案将于明日提呈二读让议员辩论及寻求三读通过。
随着政府将“2007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一代人购买、吸烟或拥有任何烟草产品”的条文删除,这项烟草法案不再是“禁烟世代”,而是与之前的禁烟令,即禁止18岁以下者吸烟无异。
法案阐明“吸烟”定义
法案阐明“吸烟”的定义是,从烟草产品、烟草替代品吸入和呼出烟雾或蒸气,包括持有或控制点燃、加热、蒸发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的烟草产品或烟草替代产品。
新法案第13(1)条文阐明,禁止任何人向18岁以下者,销售任何烟草产品、吸烟材料、烟草替代品或提供吸烟服务。
违反第13(1)条文的个人,初犯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可被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若组织违反有关条文,初犯可被罚款至少2万令吉但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可罚款至少5万令吉但不超过3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的第13(3)条文阐明,没有任何一名未成年者可以购买烟草产品、吸烟材料、烟草替代品。
根据法案,未成年者的定义指的是18岁以下人士。
违反第13(3)条文者,将罚款不超过500令吉,或以社区服务令代替惩罚。
此前,政府已明文禁止18岁以下者吸烟、购买和拥有香烟。不过,政府没有一个专属的禁烟法令,而烟草产品受到1983年食品法令管制,但电子烟没有法令可以管制。
政府只是在1952年毒品法令及2011年烟草管制条例下监督电子烟的销售。
吸烟材料
●指用于吸烟,含有尼古丁、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丙三醇(glycerol)或三甘醇(triethylene glycol)的任何材料或任何材料组合。
烟草产品
●指经过加工的烟草或任何供人类消费的烟草产品。
烟草替代品
●指的是除了烟草产品以外,任何用于吸烟的非烟草产品,无论是否含有吸烟成分。
烟草定义
●烟草(Nicotiana tabacum)或其他烟草(Nicotiana)种类的叶子中获得的任何产品,无论是未经处理或已处理的,包括混合种类、由该种类混合产生的或与任何其他树类或混合其他种类,或该种类的基因排序版本或该品种的混合。
【新闻背景】
“禁烟世代”烟草法案
2年二度“发回重审”
“禁烟世代”烟草法案在提呈国会的路上可谓波折重重,2年两度被卫生部长提呈法案后都被“发回重审”,今日再次撤回先前的法案二读。
2022年,当时的禁烟法案名为“2022年烟草产品和吸烟管制法案”(Rang Undang-Undang Kawalan Produk Tembakau dan Merokok 2022 ),由时任卫生部长凯里7月27日提呈一读。
不过,隔天凯里进行二读总结时,却决定把法案带上国会特别委员会审查内容。由于国会在10月10日解散,因此重新提呈该法案的进程被推迟至2023年。
今年6月12日,卫生部长扎丽哈在国会下议院重呈禁烟法案,这次命名为“2023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管制法案”(Rang Undang-undang Kawalan Produk Merokok Demi Kesihatan Awam 2023)。
删修字眼
不过,她在国会提呈上述法案一读时,却援引议会常规第54(1)条文,要求将该法案带到国会卫生特委会,意味着该法案无缘在当时进行二读、辩论、总结及三读,再带到国会上议院寻求通过。
扎丽哈10月5日透露,卫生部将在10月10日提呈禁烟法案二读,但在10月9日国会议员却收到通知,这项法案二度展延提呈。
今日提呈的最新法案,已将“禁止2007年后出生世代吸烟和拥有烟草产品”的条文删掉,并改为“禁止18岁以下者购买烟草产品、烟草替代品和提供吸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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