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29日法新電)聯合國的氣候談判涉及各國之間的外交拉鋸戰,儘管地緣政治可能會導致分歧,但一些國家或為了推動共同利益放下歧見,團結一致。
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8)將於週四在迪拜開幕,預計將持續13天,但氣候談判往往會超過官方規定的最後期限,因為各國為了達成共識一直討價還價到最後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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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約方會議(COP)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的正式會議,主旨是解決人為造成的全球變暖問題。
UNFCCC將各國分為五組:非洲、亞洲、東歐、拉丁美洲與加勒比、西歐國家和“其他國家”,後者包括澳洲、加拿大、冰島、紐西蘭、挪威、瑞士和美國。
它還將各國分為三類:發達國家、負有特殊財政責任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
不過,多年來出現了各種非正式和正式的俱樂部,這些俱樂部有時會把富國和窮國混在一起,而一些國家不侷限於一個集團。
今年的COP是在以哈交戰和俄羅斯在烏克蘭的持續戰爭的背景下舉行的,這些衝突加劇了全球緊張局勢。
政治學家、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成員傑曼表示,長期以來,氣候談判被認為對世界事件“免疫”,就好像它們“如此重要,以至於不受當前事件的摩擦影響”。
他告訴法新社:“不過情況已今非昔比。”
各國在氣候問題上的立場也可能存在分歧。
國際可持續發展研究所的艾倫表示:“發展中國家很少團結起來。”
“例如,他們在(氣候變化造成的)損失和破壞問題上保持一致,這是罕見的。”她指的是去年達成的歷史性協議,即為受氣候影響破壞的貧窮國家設立一個基金。
以下是締約方會議主要談判小組的名單:
1)七十七國集團(G77)與中國
這個由77個國家組成的集團成立於1964年,現已發展到134個國家,經常與中國同聲同氣。
它是除《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之外的最大談判集團,在整個聯合國系統發揮作用。
該黨主席每年輪換一次,目前由古巴首次掌舵。
2)最不發達國家(LDCs)
該集團由46個國家組成。顧名思義,它彙集了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目前由尼泊爾擔任主席國。
COP談判的關鍵議題有時會迫使LDCs採取與G77不同的觀點。
3)氣候脆弱論壇 (CVF)
CVF彙集了58個國家的15億人口,這些國家極易受到全球變暖的影響。
它成立於2009年,目前由加納擔任主席國。
4)小島嶼發展中國家(SIDS)
這是一個由40個受到海平面上升威脅的低窪島嶼或群島組成的聯盟成立於1990年。目前由薩摩亞擔任主席國。
儘管規模不大,但在氣候談判中發揮的積極作用往往得到廣泛認可。
5)歐盟
由27個成員國組成的歐盟就一個共同的談判立場達成一致。
歐洲理事會主席一職將由西班牙擔任,任期在今年年底結束。
6)傘形集團
該組織是在1997年《京都議定書》通過後成立的,由一些發達國家組成:澳洲、英國、加拿大、美國、冰島、以色列、日本、哈薩克、紐西蘭、挪威和烏克蘭。
該集團一般對G77和LDCs持反對態度。
7)基礎四國 (BASIC)
“基礎四國”集團由四個新興工業化大國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國組成。
2009年,在哥本哈根舉行的COP15上,上述四國達成了共識。
8)拉丁美洲及加勒比獨立聯盟(AILAC)
AILAC成立於2012年,是一個正式的談判小組,代表了南北國家的協調立場,包括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危地馬拉(現任主席國)、洪都拉斯、巴拿馬、巴拉圭、秘魯和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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