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三读通过2023年人权委员会修正案,以加强人权委员会的权力,包括赋权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进入拘留中心,以调查与侵犯人权相关的事宜。
修正案第4(2)(d)条文阐明,人权委员会成员可以进入任何拘留中心、机构或其他场所,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必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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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总结时说,这项修正案将能为人权委员会提供实质的权力,并非再如以往被形容为“无牙老虎”。
“我们同意人权委员会必须要有尖牙,但前提是必须长出牙齿。”
她说,国会议员们对修正案的支持,也能够保障大马人民的权力及自由。
另外,阿莎丽娜指出,人权委员会修正案的第5条文规定,活跃参政者或隶属任何政党的人士,一概不能受委为人权委员会成员。
她表示,事实上,从1999年大马人权委员会法令颁布至今,已经明文规定不允许政党人士加入委员会。
她指出,大马人权委员会成员是由政府首席秘书为首及其他3名成员组成的遴选委员会选出,有意成为人权委员会成员人士可以提出申请,而遴选委员会将从申请名单中筛选。
“不存在于选择特定人士(加入人权委员会)。
她表示,大马人权委员会获得全球国家人权机构联盟(GANHRI)颁发A级认证。在120个国家中,有88个国家获得A级认证,32个国家获得B级认证。
“大马就是其中一个(获得A级认证),因为我们遵循条件,并达到全球眼中的人权水平。”
2023年人权委员会修正案的第5(3)条文新增3A条规,即规定委员会成员应涵盖至少1名残障人士及30%女性代表。
修正案也新增6A条文,即国家元首必须在第5条文下委任1名儿童委员会主席及2名儿童委员会专员,以负责管理和儿童相关的人权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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