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卫生部长扎丽哈指出,一旦2023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管制法案生效,电子烟产品将不可再打广告、进行推广和参与赞助。
她说,禁止吸烟产品打广告、进行推广和赞助的现行法律条文,将扩大至所有产品,包括电子烟、烟草产品、香烟成分或替代烟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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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法案也通过第3、4、5和6条文,强制所有吸烟产品的进口商和制造商,为它们每一项在大马销售的烟草产品注册。
“这是重要和关键之举,因为这可记录每个产品的规格和内含物,以及便于现场执法,包括识别未注册的产品。”
她说,落实这项法案的重点不只是解决现有法律的漏洞,同时旨在保护非吸烟群体及未成年人。
扎丽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3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管制法案二读时说,法案将监管3类吸烟产品。
“第一类是烟草产品,可定义为经过加工的烟草,或任何含烟草的产品,以供人类使用。第二类是任何用以吸烟的成分,包括尼古丁、丙二醇、甘油或三乙二醇(可在电子烟中找到)。
“第三类产品是烟草替代产品,也就是除烟草以外,任何经加工的产品(如亚答树叶),可配合香烟成分或单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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