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1日綜合電)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的心腹、前民主研究院副院長金湧(中),因涉嫌收受地產開發商錢財,被判監禁5年、罰款7000萬韓元(約25.1萬令吉)、追繳金6.7億韓元(約240.77萬令吉)。今年5月拘留期滿後被保釋的金湧,當天在法庭上被拘捕。
檢察機關認為,金湧在上次大選候選人競選前夕,以“李在明競選資金”的名義收受非法政治資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可了檢方這一主張。
ADVERTISEMENT
此前,檢察機關表示,金湧從大莊洞地產民間開發商處以2021年李在明大選競選資金的名義,非法收受8.47億韓元(約304萬令吉)的政治資金,2013至2014年以為大莊洞地產開發項目等提供便利為由收受1.9億韓元(約68.3萬元)的賄賂。法院認定其中6億韓元的非法政治資金和7000萬韓元的受賄。
檢方指控的受賄中1.2億韓元被宣判無罪,其中1億韓元於2014年4月收取,法院認定其收取這筆資金的事實。但法庭表示這筆資金“和職務無關”,“與其說是受賄,不如說是城南市長李在明再選的選舉資金”。對於這筆資金違反《政治資金法》的嫌疑,由於公訴時效已過,因此沒有被起訴。
因涉嫌向金湧提供非法政治資金而被起訴的大莊洞民間開發商南旭律師被判監禁8個月。法庭認為,前城南城市開發公社本部長柳東奎和前戰略事業室室長鄭民勇單純只是政治資金傳達者,很難看作是非法收受政治資金的共犯,因此被判無罪。李在明方面表示,一週內募集了超過20億韓元的贊助金,競選資金籌措餘力非常大,非法資金連1韓元都沒有。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