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两名人士寻求取得准令的上诉,让他们无法启动司法复核,以挑战总检察长不提控疑似侮辱兴都教徒的两名伊斯兰传教士黄伟雄和莫哈末赞里的决定。
以拿督阿兹扎为首的三司指出,上诉庭认同高庭的裁决,也就是西瓦古马和拉嘉瑟卡兰未达到取得准令的门槛,以让他们俩启动司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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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两名法官是拿督史美珍和莫哈末再尼。
未达取得准令门槛
阿兹扎在线上发表三司的一致裁决时说,总检察长在做出决定时,不光只是参考社交媒体贴文,也要依据警方报案书和调查报告,过后再决定是否提控黄伟雄和莫哈末赞里。
“总检察长作为公众利益的守护者,不仅须根据法律和司法原则行事,而且还须应对涉及公共政策和国家安全的事务。”
她指出,尽管总检察长的权力可受审查,但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作为一项政策问题,若要审查总检察长的酌量权,仍受更高门槛的约束。
西瓦古马和拉嘉瑟卡兰在2018和2019年报警举报莫哈末赞里和黄伟雄,通过脸书贴文或Youtube视频侮辱非穆斯林,尤其是兴都教徒。
他们指出,尽管已有许多份的报案书,但总检察长没有提控上述两人。
西瓦古马和拉嘉瑟卡兰在司法复核准令申请中,要求宣判总检察长不提控改信伊斯兰教的莫哈末赞里和黄伟雄的决定无效。
他们也要求取得庭令,以强制总检察长提控这两人。
高庭在去年4月12日驳回他们的准令申请。
西瓦古马和拉嘉瑟卡兰的律师是古纳瑟兰,以及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尔代表总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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