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负责处理个人数据、并归纳在13个数据用户组别的公司,受促尽速向个资保护专员办公室(PDP)注册,以解决大马的个人数据泄露和数据滥用问题。
数字通讯部个人资料保护专员今日发文告,承诺加强对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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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称,除了在大马创建数据用户存储库之外,注册也能让个资保护专员办公室通知任何政策的变更,并提供有关个资保护的咨询服务。
13个组别分别是通讯和快递公司、银行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私人医院、药剂行、医疗诊所和牙科诊所、酒店和旅行社、航空公司、私人山打根日报和高教机构、直销公司、零售和批发、私人职业介绍所、法律、稽查、会计、工程和绘测服务、房地产、水电、当舖和放债人。
文告说,这有助于提高公司对个资保护的合规水平,并增加客户对公司的信心。
违法者罚50万或监3年
未向专员办公室登记者将抵触个资保护法令第 16(4) 条文,可处以不超过50万令吉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对于不属于数据用户组,但在商业交易中处理个人数据的公司,也需要遵守这项法令。”
注册成为数据用户的申请可以通过 daftar.pdp.gov.my 提出,或者前往布城数字通讯部专员办公室6楼的数据用户柜台申请。
每年的注册费是100至400令吉,取决于业务类型。
相关方可以通过以下链接进行检查:
Perintah Perlindungan Data Peribadi(Golongan Pengguna Data)
或者
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专员办公室登记组:03-89117909 / 7919 / 5357 / 5901 / 5113 / 7802 / 5887 / 5886 / 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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