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負責處理個人數據、並歸納在13個數據用戶組別的公司,受促儘速向個資保護專員辦公室(PDP)註冊,以解決大馬的個人數據洩露和數據濫用問題。
數字通訊部個人資料保護專員今日發文告,承諾加強對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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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稱,除了在大馬創建數據用戶存儲庫之外,註冊也能讓個資保護專員辦公室通知任何政策的變更,並提供有關個資保護的諮詢服務。
13個組別分別是通訊和快遞公司、銀行和金融機構、保險公司、私人醫院、藥劑行、醫療診所和牙科診所、酒店和旅行社、航空公司、私人山打根日報和高教機構、直銷公司、零售和批發、私人職業介紹所、法律、稽查、會計、工程和繪測服務、房地產、水電、當舖和放債人。
文告說,這有助於提高公司對個資保護的合規水平,並增加客戶對公司的信心。
違法者罰50萬或監3年
未向專員辦公室登記者將牴觸個資保護法令第 16(4) 條文,可處以不超過50萬令吉或不超過3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對於不屬於數據用戶組,但在商業交易中處理個人數據的公司,也需要遵守這項法令。”
註冊成為數據用戶的申請可以通過 daftar.pdp.gov.my 提出,或者前往布城數字通訊部專員辦公室6樓的數據用戶櫃檯申請。
每年的註冊費是100至400令吉,取決於業務類型。
相關方可以通過以下鏈接進行檢查:
Perintah Perlindungan Data Peribadi(Golongan Pengguna Data)
或者
如有任何疑問,可聯繫專員辦公室登記組:03-89117909 / 7919 / 5357 / 5901 / 5113 / 7802 / 5887 / 5886 / 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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