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振辉/叻摆叻(上)
前文提要:慢慢食啦,我小声说。叻摆叻困惑地看看我,接着,就地坐下。继续狼吞虎咽,吃得满地饼碎。
我从未与他如此靠近。小时候,只要远远望见,我会绕一大圈快步离开。有一次,我和妈在大姨丈的杂货店买了日常用品,大包小包地准备回到车上,经过新邦波赖的露天茶餐室,叻摆叻迎面走来,我焦急地说,妈,行蹶点,行蹶点啦(注2)。妈苦笑。毋使惊,佢毋晓边让嘅。很快,叻摆叻近在眼前。他随手拿起一张圆桌上的杯子,仰头,將杯里喝剩的薏米水喝得一干二净。薏米一粒不剩。接着抓起圆桌上的盘子。盘子上有残存的饭、鸡肉、咬不断的支离破碎的蕹菜。叻摆叻全倒进嘴巴。汁液从嘴巴留下,渗透进衣领,划出长长的河流般的痕迹,从衣服尾端流出。看得年少的我触目惊心,满脑子吃别人口水、不卫生、病毒啊、细菌啊、吃别人口水、吃别人口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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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蹲下身子,按压住身体的颤抖。很微、很微的颤抖。直视叻摆叻。我从未认真看过叻摆叻。而此刻,我对他,充满好奇。你是几岁啊?看样子,45左右吧?你什么名字?我是说原名,不是叻摆叻。你小时候长什么样?其实仔细看,眉宇间是有股帅气的哦。你晚上都睡哪儿?不怕野狗吗?你有朋友吗?你记得我吗?我小时候很怕你的啊……你听得懂吗?会听客家话吗?要是听得懂,我想跟你道歉。真诚的道歉。对不起,年少的我,曾暗地里如此厌恶你,以至于希望你,如此肮脏、衰败、不顾卫生的你,早早消失。对,早早从人间消失吧……
多无知。多蒙昧。
原谅我吧。
●
妈,或爸,从来没告诉我叻摆叻是哪条路哪个家的谁谁谁的儿子。事实上,成长的漫长岁月,从未听任何大人说过叻摆叻的事。但我直觉,他们知道。新邦波赖,小地方,新村人之间多少知些根底。小时候,只要是流浪汉,便会自动被我归类为乞丐。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叻摆叻是乞丐。乞讨者。但到了某个时间点,中学吧,高中,人比较醒目,灵光一闪,顿悟叻摆叻不是乞讨者。叻摆叻可以随时随地以天为屋檐、以地为床、以白云为被、以野狗为伴,就这么在墙下入睡。但叻摆叻,从未摆出乞讨的动作。新村人,从未施舍于他。新村人,都懂他,都知道他。叻摆叻,头发会定时处理、衣物定时更新、食物(据说)也有固定来源。是家人吗?是陌生人吗?不清楚。但新村人,他饿,会让他吃;他渴,会让他喝;他喃喃自语,会尝试沟通;偶尔眼眶泛泪,莫名其妙地哭起来,uncle、aunty 们也会柔声安慰。不会太过靠近,但会安慰。叻摆叻没有攻击性。叻摆叻是一只瘦弱的、断了翅膀的、忘了家的鸟儿。简而言之,他是被细心地照顾。叻摆叻不是没有家。叻摆叻没被遗弃。
从我意识混沌初开,叻摆叻已在新邦波赖街上游荡。小孩子对叻摆叻的行为举止,是找不到语言描述、找不着合理解释、找不到参照物参照的。
于是你会问妈,他是怎么sot掉的?终于你会听见叻摆叻的传说。叻摆叻小时候很聪明、很会读书、很精、很叻——妈会在此处说,考试都拿第一名哦——但就是太会读书了,读着读着,脑子里的机关便卡住。零件坏掉。读着读着就Sot掉。人会读书读到如此境地?难以置信。但后来教书,曾听一些资深前辈说过,在考场遇见学生将考卷揉成一团、撕裂,或忽然站起声嘶力竭推翻桌子,或整个就从座位上倒往地上昏迷不醒。零件坏掉。但传说是真是假,很难断定。因为老一辈新村人似乎就有读书读久了就会Sot掉、如此根深蒂固的概念。像我爸,小时候每晚在二厅做功课、复习、阅读,这副静止而美好的画面,却不知怎么地似乎刺激着他的神经。别读了别读了,休息下休息下。印象中,阿婆也曾向我妈表示过类似的关心。你儿子读书读得那么凶,等下他啊……
Sot掉。多粗俗啊。
还好,尽管承担着众人的担心,我毕竟没Sot掉。或许有些忧郁?梁文道某一期的《一千零一夜》,有观众来信问,道长,您读那么多书,不会忧郁吗?道长露出他典型的、稳妥而有礼的笑:不会啊。读书读多了就会忧郁?那肯定是我书还读不够多吧。哈哈哈哈。我读书不到道长的千分之一,不,我不忧郁。
那么,叻摆叻为何叫叻摆叻?除了他很叻之外,恐怕还需更多衍生说明吧?妈说,你瞧,瞧那两只特别长的手,手掌形成一定弧度、扭成一个姿势,像是捧着什么,又像是即将挥出一套武功招式,就这么甩啊甩,摆啊摆,走起路来前甩后摆,无甚美观可言,却很像童军步操啊(嗯,我,我没看出来)。童军口号,嗯,类似Left, Left, Right, Left之类。童军口令是这样的吗?是啦,是啦。Left, Left, Left, Right, Left。从那时起,只要看见叻摆叻,脑中便会自动播放Left, Left, Left, Right, Left……仿佛某个遥远的地方,艳阳底下一群幽魂般的童军步操,冷硬单调的单曲循环。
●
叻摆叻,要是某天,你忽然清醒——脑中机关通顺了、零件修复了——你会想知道什么?
你零件坏掉以后,世界变了好多。90年代,经济起飞,全国在搞建设,大马荣登亚洲四小虎之一。但后来跌落神坛,一蹶不振。迈克尔杰克逊2009年去世了。记得他吗?原本是打算办完人生最后一场演唱会。This is it。谁知老天却对他说,Ok,That’s it。英女王去年也仙逝了,全世界好多人哀悼。原来她是柯基狂热爱好者。金庸,就是TVB《射雕英雄传》、《书剑恩仇录》、《天龙八部》的原作者,也不在了……新邦波赖吗?新村这几年,好多老人相继去世。包括我阿婆和外公。你认识他们吗?阿公说和他同辈的,如今只剩那是条路个家的谁谁谁,和是那条路那个家的谁谁谁了。对了。两年前,全球陷入一场大瘟疫,封城锁国,现已陆陆续续解放,航班重新启动,餐饮业逐步恢复,有人发现居家上班的乐趣,有人急着回办公室与世界接触。但基本上人人还在戴口罩、喷消毒液。电影院座位需隔开坐。以防万一嘛。世界好像历经过一次死亡,尔后又复活了。生与死,有个日本作家说过,不是对立面,而是相互依附的存在。是皮和肉、肉和皮的关系。
你想听什么呢?
告诉我吧。
我全都告诉你。
●
叻摆叻吃完香饼,我问他,还要吗?他没回答,而是站起来,满嘴的饼干碎在他一路走去的路上,像旋转慢舞的雪片般掉落。叻摆叻的背影,让我想起李健一首不怎么有名、安静的歌。〈风吹黄昏〉。
又是个黄昏,凛冽的寒风
人们赶路匆匆
我又看到他,更苍老,
像风中枯树
他跟随人群,像孩子一样,
摇摇晃晃
随后慢下来,向前方张望,
神色慌张
谁知道他是谁,
谁知道他去向哪里
突然间,狂风呼啸
一眨眼,就空空荡荡
此刻仍是白天,早晨。一日之计在于晨。黄昏远在好几小时后。不该哀伤的。
咪咪aunty从背后叫我。
阿辉,毛企等遐位咯(注3)。到你剪头发咯。
我转过身,走进理发店,准备剪去三千愁丝。
注:
2. 客家话:走快点,走快点啦。
3. 客家话:阿辉,别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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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年出生的毛姆,被誉为“故事圣手”,小说产量丰富,曾经是全球版税最高的作家,超过20部作品被改编为电影,其短篇小说《木麻黄树》有我们熟悉的雨林世界,故事情节也引人入胜。

1921年,一艘船只航行在婆罗洲的大河上,乘客有著名的小说家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及其秘书兼同性伴侣赫克斯顿(Gerald Haxton),砂拉越第三代白人拉者梵纳为他们安排几位囚犯负责掌舵。突然之间,船只遇上滔滔的涌潮,结果不幸翻覆,船上各人意外掉落水中,并且在涌潮之间苦苦挣扎,试图游向岸边。
眼见毛姆就快支持不住,濒临溺毙,赫克斯顿不断从旁给予鼓励,要他千万不要放弃划动,最终他们在几名水手的协助下,顺利爬上一块漂浮在河面的床垫,然后划到岸边。很快的,有人划着独木舟过来,将他们救起送到邻近的达雅长屋中。这宗意外发生在砂拉越的鲁巴河,名为“梦娜”(Benak)的涌潮现象,是当地独特的地理景观。
在命悬一线之际,毛姆的脑海里曾经闪现过背弃伙伴的念头,这为他提供了一个灵感,写出〈黄色条纹〉(The Yellow Streak)这篇讽刺小说,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在类似的意外中抛弃同伴,结果同伴顺利逃过一劫,故事主人翁过后每次在同伴面前都被愧疚和心虚折磨着,表现了人性阴暗的一面。小说收入在《木麻黄树》(The Casuarina Tree)一书中。

揭开人性的阴暗面
1874年出生的毛姆,被誉为“故事圣手”,小说产量丰富,曾经是全球版税最高的作家,超过20部作品被改编为电影。我一直对毛姆的婆罗洲游历深感兴趣,多年前也曾经撰写相关文章,近期完整读完《木麻黄树》中的短篇小说,作品中的雨林世界是熟悉的,小说的故事情节也引人入胜,读罢掩卷赞叹于毛姆小说的魅力。
尽管是小说家言,而且其中的婆罗洲地名皆为杜撰,但我们依然可以透过毛姆笔下,窥探1920年代初的婆罗洲世界——雨林风光、达雅人、巴冷刀、马来短剑、纱笼、(米灵)祭祀仪式等;对于驻守各地的英国官员与当地原住民之间的关系描述,更是丝丝入扣,毫不留情揭露某些西方人的伪善嘴脸,以及在密林中做过的龌龊事。毛姆曾经撰文表示小说人物皆为虚构,但虚构人物的原型还是引人遐思。
〈环境的力量〉(The Force of Circumstance)这篇小说,主人翁盖伊是某个内陆驻地分署的长官,在深山里经历了漫长的寂寞独居生活后,喜迎新婚妻子的到来,小两口在驻地的房子里过着甜蜜的生活,却因为一个达雅妇女和两个孩子的出现而打乱了一切,并且逐步揭开隐藏其中的秘密。
〈铁行轮船公司〉(P. & O.)写的是一个放弃婆罗洲种植园的英国人,准备返回故乡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却因为辜负婆罗洲的女人而遭到诅咒,最终在航程中逐渐死去,引起乘客的恐慌,流言四起。他的死固然触动人们的情绪,最后大家还是选择用一场圣诞舞会来遗忘一切,遗忘曾经短暂同行的一位新朋友,这一幕幕迫使一位遭遇背叛的女子重新思考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赴宴之前〉(Before the Party)和〈信〉(The Letter)分别揭示了两宗命案,让人看到身处异地的人性,可以扭曲到令人不寒而栗的地步。这大概也呼应了毛姆采用《木麻黄树》作为书名的原因,借由这种植物的特性来表现所谓的英国绅士在番邦异域的无所适从和阴暗面。


笔下的砂拉越
跳出小说以外,毛姆初次抵达砂拉越,沿着砂拉越河航行,他看到了什么?他是这么记录的:河口非常宽,两边都长着红树和聂帕榈(Nipah),浸在水里,被水冲刷着。郁郁葱葱的丛林后面,在更遥远的地方,碧蓝的天空映衬出崎岖山峦的深色轮廓。你一点都不觉得阴郁,也不觉得压抑,反而觉得开阔、自由,绿色植物在阳光下泛着光,天空无忧无虑、轻松愉快。你好像是踏入一片友好而富饶的乐土。
在砂拉越期间,毛姆和赫克斯顿当然也走访古晋市集,他指出“集市由几条窄窄的街道组成,街道上有像博洛尼亚(Bologna,意大利城市)地区那样的拱廊,每栋房子都是一个商店,可以看见里面挤满了中国人,过着中国城忙碌的生活,干活、吃饭、聊天”,然后毛姆提到“密集的人群中走过一个白人,这便是这里的管辖者。他永远都不会是身边这生活的一部分。只要中国人不闹事,乖乖缴税,他就不会管他们的闲事。他只是一个皮肤苍白的外人,穿行在现实中,像是外星来客”,这是他对驻守在婆罗洲的白人的观察。
必须一提的是,毛姆和赫克斯顿的到访,是得到砂拉越白人拉者梵纳布洛克及其夫人的欢迎的,因此这位大作家在砂拉越度过了非常愉快的一段时日。及至1926年《木麻黄树》出版后,毛姆小说里面充满淫欲、贪婪、负心汉、冷酷等负面形象的白人主角,立马刺痛了南洋各地的英国统治者和官员,不止《砂拉越公报》抨击他,马来亚、新加坡、沙巴等地的媒体也群起对他表达不满,认为毛姆将大家分享的生活故事大书特书,而且极尽丑化,是过火和不道德的行为。
无论如何,《木麻黄树》这本充满婆罗洲风情的小说,还是一部值得一读的经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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