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3日讯)台湾桃园市一名女童日前独自搭乘电梯下楼倒垃圾,竟遭同社区的一名退休海军士官A男从背后环抱袭胸又摸下体,吓得女童连忙反抗,但A男仍不愿停手,直到电梯抵达女童住处,她用力踩了A男的脚,趁隙逃跑回家中,直到后来学校上健康教育课时,老师教到两性界线内容,女童才勇敢向老师说出遭性侵的经过,经校方通报桃园巿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桃园地院审理后,认定A男犯行,且还是累犯,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3年6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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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指出,A男与女童是同社区邻居,去年5月2日晚间6时许女童搭乘电梯下楼倒垃圾时,他趁两人共乘电梯时突然用双手紧紧抱住女童,吓得她当下不知所措,立即表示不舒服“你的楼层到了,不要再抱我了”,A男才松开手放女童离开。
岂料,隔天A男又趁两人共乘电梯时又以相同手法性侵女童,一只手拉住女童的手,另一只手隔著裤子抚摸女童下体、揉捏胸部,电梯抵达A男居住的3楼时,他仍不罢休继续跟随女童至5楼,由于A男力气之大,女童无法挣脱只能害怕地说:“你这样摸我很不舒服”,并奋力猛踩A男的脚趾,趁隙逃出电梯直奔回家。
事后,女童有向女亲叙述遭A男性侵的经过,但碍于社区电梯没有监视器无法作证才暂时未提告。直到某日学校健康课老师在上课时提到每个人隐私部位不可以被人家随便碰触,女童才勇敢向老师吐露遭到性侵一事,校方也立即通报桃园巿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转报妇幼警察队提告,并由桃园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侦查起诉。
桃园地院审理时,A男却强烈否认犯行,辩称是因女童经常倒垃圾时将垃圾、厨余倒在电梯间,5月2日案发当时,会将手搭在A女肩上,是要告诫她不要乱丢垃圾、乱按电铃,并指控女童是因不满被他责骂,才会捏造事实。不过法院审理时,发现A男向邻居抱怨女童乱丢垃圾一事已是案发后2个月,无从认定于事发之时,A男曾因女童丢垃圾、按电铃之事而责骂她。
法院审酌A男明知被害女童为未满14岁之女子,竟为满足个人之私欲,趁女童与其单独搭乘电梯之际,对女童强制猥亵犯行得逞,可见其欠缺尊重他人身体之观念,两性价值观实属偏颇,具有相当恶性,并已对女童身心状态造成影响,不宜轻纵;且于本案发生时,A男已因犯另案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强制猥亵行为,经法院审理在案,竟又再犯,衡量时案发时已经退休、已婚、有2名小孩,及被害人、告诉人之量刑意见,判处徒刑3年6月。(ETToday新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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