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日訊)一名來自峇株巴轄居鑾路的華裔健身訓練員,涉嫌於9個月前在峇株巴轄一間旅店強姦未成年女生,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他要求法庭開庭審訊。
承審的地庭法官阿布峇加考量了被告收入微薄及要照顧家庭生計,包括雙親每月須複診的理由後,批准被告以7000令吉保外候審,並把案件定在明年1月1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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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指示被告在保外期間,不可干擾受害人或其他證人,同時每個月須向峇株巴轄警局報到。
被告是23歲的羅志興(譯音)。控狀指他於2023年3月2日下午約6時,在峇株巴轄進步花園的一間旅店房間,強姦一名年僅15歲8個月的女生,牴觸刑事法令376(1)(強姦)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副檢察司阿里夫在被告否認有罪之後告訴法庭,牴觸強姦未成年少女是嚴重的罪行,控方不建議讓被告保外,惟最終法官在被告代表律師陳松元請求下,允許被告保外。
案情顯示,被告透過互聯網認識受害人,案發當天,涉案人把受害人帶到上述旅店,並與受害人發生性關係。
受害人於今年11月24日向警方報案,申訴她遭涉案人性侵;警方於11月27日拘捕該名涉案人,並援引刑事法令376(1)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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