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訊)因在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案審訊期間恐嚇控方證人,而被判處藐視法庭罪名成立的巫統最高理事洛曼,已向總檢察署提呈陳情書。
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今天在聯邦法院審理洛曼的上訴申請時,告知上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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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說,陳情書於昨天提呈至總檢察署,若被總檢察署接納,就無需繼續審理其當事人的上訴。
“有鑑於此,我要求展延今日審訊,以等待陳情書的結果。”
上訴申請展至2月14審
主控官拿督莫哈末杜蘇基副檢察司證實已接獲陳情書,並將進行研究,也不反對展延今日的審訊。
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莫哈末扎比丁、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扎峇麗雅及拿督哈米達星組成的三司批准展延審訊,並擇定明年2月14日審理上訴申請及獲知陳情書狀況。
上訴庭於去年10月26日,駁回洛曼尋求撤銷高庭宣判他罪成的裁決及刑罰,所提出的上訴。
高庭在2021年7月15日宣判,洛曼因恐嚇1MDB案控方證人,藐視法庭罪成而遭判處1個月監禁。
高庭在2019年10月22日發出準令予時任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以起訴在2019年9月25日兩次犯下藐視法庭罪行的洛曼。
隔年1月14日,高庭駁回洛曼尋求撤銷湯姆斯的藐視法庭訴訟準令,所提出的申請,他不服裁決向上訴庭和聯邦法院提出上訴,但皆無功而返。
湯姆斯要求宣判藐視法庭的洛曼入獄或罰款。
他說,洛曼在2019年9月25日的一個訪談中,向在高庭一馬案中供證的第8控方證人安哈里,發表含威脅和恐嚇意味的字眼。
他指出,洛曼也在同一天報警舉報安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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