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就前八打靈再也區國會議員瑪麗亞陳遭伊斯蘭高庭,裁決她藐視法庭而需監禁7天一事提出司法審核案,商人拿督費沙納西慕丁申請成為此案的介入方,今日遭到吉隆坡高庭駁回。
由於不滿被伊斯蘭高庭宣判監禁7天,瑪麗亞陳在2021年3月提出了司法審核,以挑戰7天監禁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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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亞陳於2019年批評伊斯蘭法庭,判商人費沙納西慕丁前妻艾米麗雅監禁的言論,被伊斯蘭高庭裁定藐視法庭罪成,遭判監禁7天。
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說,申請人費沙納西慕丁不適合成為本案的介入方。
“這是因為伊斯蘭高庭對瑪麗亞陳發出的‘出示解釋通知書’是合法及符合憲法的,這是瑪麗亞陳提出司法審核的首要議題。”
法官旺阿末法立擇定2024年3月12日進行案件管理。
商人費沙納西慕丁是於2021年5月3日,向法庭申請以成為上述司法審核的介入方,因相關案件牽涉到他本人和前妻艾米麗雅。
在這之前,由於瑪麗亞陳認為“出示解釋通知書”的發佈有違聯邦憲法條款,及違反2012年法庭規則第52條文,以及1998年伊斯蘭法庭民事訴訟程序(聯邦直轄區)(585法令),因而提出司法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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