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三個非政府組織向高庭指出,衛生部長扎麗哈將尼古丁液從毒藥法令受控物質清單中刪除,讓其能夠在不受監管的情況下公開出售,“危及”兒童的性命。
馬來西亞菸草管制理事會(MCTC)、馬來西亞綠肺組織以及兒童之聲代表律師雲大舜今日向高庭指出,扎麗哈於今年3月3日所作出的決定,並未考慮到兒童的權利或大馬在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下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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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扎麗哈是以讓政府可以對電子煙產品的銷售徵稅為由,將尼古丁液從清單中刪除。
有人向兒童售尼古丁糖
他指出,在不受法律約束的情況下,尼古丁液可公開出售給所有人,包括兒童,而執法人員也無權且無法充公此類產品。
他也說,根據媒體此前的報導,已有人公開向兒童發售含有尼古丁的糖果。
三個非政府組織是在今年7月入稟高庭,挑戰扎麗哈宣佈將電子煙含有的尼古丁煙液及凝膠產品,從受控物質清單中刪除的決定。
雲大舜也說,國會下議院已於上週通過了2023年公共衛生菸草與吸菸管制法案,該法案旨在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任何菸草產品、吸菸材料、菸草替代產品以及任何形式的服務。
代表衛生部長的高級聯邦律師阿末哈尼爾指出,2023年公共衛生菸草與吸菸管制法案足以禁止兒童吸食任何菸草產品。
法官明年2月7日裁決
他指出,一旦這項法案被憲報頒佈為法律,在吸食電子煙和向民眾尤其是兒童銷售電子煙方面的法律漏洞將不復存在。
哈尼爾也說,扎麗哈將尼古丁液從清單中刪除的舉措並未超出毒藥法令所規定的權力範圍,因為該法令並未強制規定扎麗哈在做出決定之前,接受毒藥委員會的意見。
承審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擇定明年2月7日為本案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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