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網絡時代帶來的變化快速,相關部門也是時候對一些不合時宜的規定,進行審視和調整了。政府可以考慮調整規定,採用更靈活、適應性更強的方式,來確保遊客在入境後有足夠的資金支付費用,會遠比這種傳統手段來的符合時代潮流。
隨著網絡發展,延伸出來的許多電子金融活動,使得許多有關現金使用和轉移方面的操作,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以致於一些原有的限制和管制措施,但顯然有點滯後了。這些措施的存在和使用雖然問題不大,可是如果已經不合時宜,有關單位就應該進行檢討,以進一步確定需要修改還是直接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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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大馬政府給中國人享免簽入境30天措施附帶了6項條件,其中一則是需要攜帶相等於1000美元的幣值的規定,就引發了熱議;尤其是在網絡上,更是引起了廣泛討論。儘管這項規定並非專門針對中國遊客,而是移民局對於持有旅遊簽證入境者的一項要求,但還是這在當下引發了一些爭議。
雖然對於外國人入境,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獨特的要求和標準。但這些標準卻是有經常性檢討的必要。例如這項需要攜帶若干款項入境的規定,其背後的意圖顯然是為了確保遊客在入境後,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支付其在大馬逗留期間的費用。這種規定要求並不是我囯獨有的,類似的規定在其他國家也存在。例如泰國也有類似的條例,要求入境遊客必須攜帶相當於2萬泰銖的幣值。
我們必須客觀肯定這項規定沒有問題,只不過隨著網絡金融的快速發展,造成現今人們所採用的支付方式,已經不再完全侷限在現金或信用卡交易了,從而讓這種規定變得過時了。在電子支付的愈發普及和便利下,人們更傾向於使用手機支付或者其他電子錢包來進行交易,而不是攜帶大量現金。這種趨勢也造成了強制持有一定數量現金的舉措,失去了其原來的意義,因為那已經不能代表一名遊客的財務實力或消費能力。
與此同時,我們需要考量的另一問題,是這樣的規定可能對遊客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畢竟對遊客而言,攜帶大量現金將會增加安全風險,尤其是在需要川梭多個城市的自助遊的旅客,尤為不方便。
考慮到網絡時代帶來的變化快速,相關部門也是時候對一些不合時宜的規定,進行審視和調整了。政府可以考慮調整規定,採用更靈活、適應性更強的方式,來確保遊客在入境後有足夠的資金支付費用,會遠比這種傳統手段來的符合時代潮流。
雖然說入境規定是保障國家安全和遊客利益的重要手段,但隨著時代發展作出相應調整,以適應新的支付方式和旅行趨勢,才能夠打造出“對遊客友好”的形象,從而拉動旅遊業及相關的經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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