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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57pm 07/12/2023

小车祸

黄朱强

减刑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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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祸变命案|“姚伟良判监16年太重了” 黄朱强:上诉求减至6年

 
黄朱强:辩方会针对判决上诉到上诉庭,寻求把刑期减至6年。

(沙亚南7日讯)4年前隆芙大道变命案,被告姚伟良辩护律师坦言,会就其当事人被判处16年监禁的刑期,在这一两天内向上诉庭入禀上诉,以寻求把刑期减至辩方要求的最多6年。

“是的,我接获当事人姚伟良的指示,寻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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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法官今日判处16年的监禁刑罚是太重了,并以过往判例指出,一些持械攻击误杀罪名成立的被告,刑期都从10多20年减至6年。

因此,他会在入禀上诉时,以这些案例为证,要求姚伟良监禁6年。

他证实,控方曾献议辩方接受刑法第304(a)项条文的认罪刑罚,即经修正后的最高监禁刑罚为30年;但辩方立场是要求刑法第304(b)项条文的最高监禁10年,不过遭到控方拒绝。

“我们在一开始,是要求控方以陆路交通法令第44(1)项条文,即涉及车祸来提控,以及之后再提出刑法第304(b)条文(无意致死)提控;不过控方反建议要辩方接受刑法第304(a)条文的误杀罪名,所以我们拒绝。”

(拍摄:谢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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