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2:57pm 07/12/2023

小车祸

黄朱强

减刑上诉

小车祸

黄朱强

减刑上诉

​小車禍變命案|“姚偉良判監16年太重了” 黃朱強:上訴求減至6年

 
黃朱強:辯方會針對判決上訴到上訴庭,尋求把刑期減至6年。

(沙亞南7日訊)4年前隆芙大道小車禍變命案,被告姚偉良辯護律師黃朱強坦言,會就其當事人被判處16年監禁的刑期,在這一兩天內向上訴庭入稟上訴,以尋求把刑期減至辯方要求的最多6年。

“是的,我接獲當事人姚偉良的指示,尋求上訴。”

ADVERTISEMENT

他認為,法官今日判處16年的監禁刑罰是太重了,並以過往判例指出,一些持械攻擊誤殺罪名成立的被告,刑期都從10多20年減至6年。

因此,他會在入稟上訴時,以這些案例為證,要求姚偉良監禁6年。

他證實,控方曾獻議辯方接受刑法第304(a)項條文的認罪刑罰,即經修正後的最高監禁刑罰為30年;但辯方立場是要求刑法第304(b)項條文的最高監禁10年,不過遭到控方拒絕。

“我們在一開始,是要求控方以陸路交通法令第44(1)項條文,即涉及車禍來提控,以及之後再提出刑法第304(b)條文(無意致死)提控;不過控方反建議要辯方接受刑法第304(a)條文的誤殺罪名,所以我們拒絕。”

(拍攝:謝仲洋)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