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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57pm 08/12/2023

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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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 | 自卫杀人有罪吗? 律师:这种情况不是罪!

报道:张秀芬

独家|自卫杀人有罪吗? 律师:这种情况不是罪!

(八打灵再也8日讯)4年前隆芙大道小车祸变命案,前资讯科技职员姚伟良(45岁)被判误杀罪名成立入狱16年,引发网民对行使自卫权的讨论,其中到底在哪种情况下,才适用自卫权?哪种情况下不是一项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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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高级警官37年,目前是一名执业律师的林金福说,公众在以下特定自卫情况下致死或致伤对方不是一项罪名。这包括受到的攻击,可能合理造成死亡或重伤忧惧、企图强奸、满足不正常的性欲、绑架或强拐、非法禁锢。

他提醒社会大众,在作出自卫时不能过度用武力,否则会惹上官司。

独家|自卫杀人有罪吗? 律师:这种情况不是罪!
姚伟良被判误杀罪名成立入狱16年后,引起网民对自卫权的讨论。(档案照)

他接受星洲日报电访时说,我国刑事法典第96条文至第106条文,清楚阐明一个人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自卫保护本身性命和财产,惟同时阐明,不能过度使用武力进行自卫,导致他人死亡。

“在刑事法典第100条文下,如果对方的攻击可能合理造成你死亡或重伤,你可自卫致死对方。”

不过,他表明,上述条文阐明,这适用于特定情况,即企图强奸、企图满足不正常的性欲、企图绑架或强拐、以及企图非法禁锢(在该情况下你可能会合理地担心不能够得到公共机关的解救)。

“第103条文则是列出何时财产自卫权可以伸展到自卫杀人,包括抢劫、夜间入屋行窃、蓄意损毁财产地纵火烧任何用作住人或放置财物的建筑物,帐篷或船只、偷窃、蓄意损毁,或入侵住屋。”

他提醒民众,刑事法典第99条文有列明,一个人在以下情况是没有自卫权的。

(1) 如果一项行动是由一名公务员在善意及职权下针对一项没有合理造成死亡或重伤忧惧的行为而作出;

(2) 如果一项行动是由一名公务员在善意及职权下发出训令所针对一项没有合理造成死亡或重伤忧惧的行为而作出;

(3) 有足够的时间获得公共机关的保护;

(4) 无论如何,自卫权不能造超出必要的伤害。

独家|自卫杀人有罪吗? 律师:这种情况不是罪!
林金福提醒社会大众,在作出自卫时不能过度,以免付出惨痛的代价。(林金福提供)

他举例,如果一名女子被人强奸,在被施暴过程中,会被强行拨开衣服,甚至弄伤身体,导致身体有瘀伤,包括私处会破裂,在这样的情况下,致死施暴者是没罪的。

“刑事法典第100(c)条文有阐明,一个人用暴力企图强奸,受害者可以自卫致死对方,但如果在过程中,施暴者被致伤后放弃企图强奸的目的,受害者不可以进一步致死对方。”

他再举例说:“如果一个人被人拿刀砍,本能第一反应会用手来挡自我保护,导致手部受伤,若你之后在自卫下致死对方,总检察署一般不会把你提控上法庭。”

他分享说,以前查案时,很少遇到自卫杀人的案件,即便现在当了律师,也没接手过这样的案件。

他劝请民众在发生冲突时,先保持冷静,切勿一时冲动而作出失去理智的行为,以致入狱便不值得了。

相关资料:

2015年12月7日,登嘉楼巫裔男子莫哈末祖基菲里在住家刺死一名企图爆窃的匪徒,结果被控谋杀罪,案件引起千层浪,更有社运分子发动“拯救祖基菲里”运动,要求检控单位释放自卫杀人的祖基菲里,或改援引较轻微的罪名进行提控。

当时法律专家表示,“自卫”与“谋杀”只是一线之差,虽然法律允许公众行使自卫权利,但阐明过度使用武力即属违法,因此公众必须在合理情况下,使用适当的武力进行自卫,以免惹祸上身。

马来西亚曾发生的自卫杀人案例

2015年2月24日

年初六凌晨12时许,一名华裔男子陈文宝(49岁)在阿逸昆宁新村一间住家企图行劫时,砍伤屋主太太郭淑兰。屋主莫奕鸿(56岁)及儿子莫伟强(28岁)合力制伏匪徒,不久后,匪徒当场身亡。警方逮捕莫氏父子助查,援引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提控他们,被告不得保释。总检察署在2015年3月18日改以刑法304a疏忽致死条文提控,莫氏父子获准各以8500令吉保释外出。

2013年11月28日

晚上10时16分,一名持刀匪徒闯入雪州无拉港新村的住家内企图抢劫,并攻击屋内的一名缅甸籍外劳,51岁华裔男子张群发发现后持刀上前欲与匪徒搏斗,岂料却被76岁父亲误以为是匪徒而用霰弹枪朝他开枪,错杀了张群发。慌乱的老翁事后一度向到场的警员给假口供,称儿子是被匪徒所杀,最终招认是自己错杀儿子,警方援引谋杀罪名调查老翁,但最终决定不向老翁采取法律行动。

2013年7月4日

晚上9时50分,4名刀匪闯入蕉赖第一花园2/90路的一间私人诊所抢劫,洗劫了驻诊医生和护士同时阻止病患离开,当时在场等候求医的中华总商会副会长丹斯里林锦胜,因被其中一名匪徒持刀攻击而拔枪朝对方近距离连开3枪,匪徒逃离诊所后在不远处身亡。警方事后认定林锦胜自卫杀人,而且持有合法枪械执照,因此没有提控林锦胜。

2002年6月7日

下午约4时30分,81岁著名律师峇旺星乘坐媳妇驾驶的轿车,从吉隆坡拉惹劳勿路返回住家,途中遇上一辆从左侧超车的摩多,其媳妇情急下鸣笛警示对方,却引来对方不满,一路追逐车子约3公里后,双方停在孟沙马洛夫路(JalanMaarof)对质,33岁的摩多骑士哥巴拉基斯南当时手持木棍被指企图攻击峇旺星,结果被峇旺星开枪射杀,峇旺星后来被控谋杀,最终被判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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