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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00pm 10/12/2023

煽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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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新聞中心:煽動法等仍在 “言論自由仍待改善”

独立新闻中心发布2023年言论自由现状报告/
瓦特斯拉(中)配合2023年國際人權日,發佈2023年言論自由現狀報告。左為林日明。右為迪納斯。(賴國華攝)

(吉隆坡10日訊)獨立新聞中心指出,儘管我國的政治格局有了變化,但在團結政府執政一年後,限制言論自由的苛法如1948年煽動法令、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PPPA)、1998 年通訊和多媒體法令(CMA) 以及1971年大專法令(AUKU)仍然存在,團結政府賦予人民言論自由權方面,還需要做出更多的改善。

該中心執行董事瓦特斯拉今日配合2023年國際人權日,在新聞發佈會上發佈2023年言論自由現狀報告時指出,雖然在限制言論自由法令下的案件稍微減少,即從去年的235宗案件減少至今年(1月至11月)的193宗,但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調查的案件,則從去年的15宗增加至今年的31宗;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的案件則從3宗增加至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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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數字(193宗)與2022年的(235宗)相差並不遠,所以我們仍然認為,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在這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對競選宣言承諾關注少

她指出,希盟在競選宣言中展現了巨大的承諾,即設立媒體理事會、廢除壓制言論自由的嚴酷法令、保護吹哨者;然而,在組建團結政府之後,所發佈的“昌明大馬”框架,對希盟競選宣言的承諾,關注要少得多。

“儘管如此,‘昌明大馬’框架仍然關注政府的眾多重要原則,包括廢除嚴酷的法律,尤其是陳舊和不人道的法律、允許開放的媒體、確保媒體自由和言論自由。”

她說,在我國當前的政治背景下,缺乏實質性改革來解決言論自由令人擔憂,因為這反映了歷史上用於壓制異議和限制性做法持續存在。

出席新聞發佈會的有獨立新聞中心媒體官員迪納斯以及獨立新聞中心通訊官員林日明。

促維護基本憲法權利
應全面立法改革

此外,獨立新聞中心在報告中促請政府承諾維護人民的基本憲法權利、信息權、表達自由、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和集會自由,並根據馬來西亞的國際人權義務,對限制言論自由的法律發起全面的立法改革。

報告指出,2023年,獨立新聞中心繼續努力監測仇恨言論,尤其是州選舉期間社交媒體上的仇恨言論。

“令人擔憂的是,有關種族和宗教、不同政治觀點和性取向的分裂言論持續存在,仇恨言論不斷增加。通過對這些案例的觀察,我們發現仇恨言論本身同樣具有非人性和鎮壓性,而媒體繼續受到限制。

集會自由表達空間仍受限

“抗議與和平集會的自由表達空間仍然受到限制,抗議活動中普遍上仍存在大量警察駐守及使用武力。各種抗議和集會的組織者和參與者繼續在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下受到調查。”

報告指出,基於宗教的言論壓制持續存在,有者因發表種族、宗教和王室有關的言論而遭到起訴。

“對於反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酷兒+(LGBTQ+)的議程感到擔憂,而在這方面進行的審查、突襲和逮捕是有害的,因為縮小了言論空間。”

有鑑於此,該中心促請政府修改或廢除2002年電影審查法令、1981年國家電影發展局法令、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 2019年和平集會法令、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1948年煽動法令、 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法令第211條文及第233條文、2012年證據法令114A條文,刑事法典第203條文、刑事法典第298A條文、刑事法典第500條文、 504條文以及505(b)條文。

“同時,在進行改革舉措時,暫停援引這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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