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一家私人公司及其新加坡籍董事因邀请公众人士认购该公司价值1500万令吉的伊斯兰可赎回优先股(iPRS),而被控上地庭。
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发文告指出,FGP Ventures私人有限公司及董事萨泰斯肯拉尼(62岁)是在11月28日被控,共面对4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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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被控于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在白沙罗高原UOA白沙罗II大厦的FGP公司,收集优先股并邀请公众人士认购。
文告也说,分别面对两项控状的FGP公司和萨泰斯都表示不认罪,法官阿米娜卡查里择定明年1月为案件过堂。
私人公司禁邀请认购股份
大马公司委员会指出,FGP作为一家私人公司,被禁止邀请公众人士认购该公司股份。
“因此,FGP和该董事在2016年公司法第43(1)条文及第90(4)条文下,个别面对两项控状。”
公司法第43(1)条文阐明,私人公司被禁止邀请公众人士认购公司股份,一旦罪成可在第43(5)条文下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最高3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至于第90(4)条文则阐明,在没有公司宪章授权的情况下收集优先股是一项犯罪行为,一旦罪成可在第90(5)条文下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
本案检控官为莫哈末法依鲁斯及莫哈末依克巴,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哈斯夫和菲特里哈金。
文告也说,法官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3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被告也在当天支付了保释金。
大马公司委员会强调,私人公司邀请公众人士认购公司股份的行为抵触公司法令。
“大马公司委员会通过采取法律行动来提控商界和民众,一旦发现任何违法行为,公司委员会将采取执法行为。”
文告指出,这是为了确保大马民众和商界始终遵守公司治理和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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