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一傢俬人公司及其新加坡籍董事因邀請公眾人士認購該公司價值1500萬令吉的伊斯蘭可贖回優先股(iPRS),而被控上地庭。
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發文告指出,FGP Ventures私人有限公司及董事薩泰斯肯拉尼(62歲)是在11月28日被控,共面對4項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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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被控於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在白沙羅高原UOA白沙羅II大廈的FGP公司,收集優先股並邀請公眾人士認購。
文告也說,分別面對兩項控狀的FGP公司和薩泰斯都表示不認罪,法官阿米娜卡查裡擇定明年1月為案件過堂。
私人公司禁邀請認購股份
大馬公司委員會指出,FGP作為一傢俬人公司,被禁止邀請公眾人士認購該公司股份。
“因此,FGP和該董事在2016年公司法第43(1)條文及第90(4)條文下,個別面對兩項控狀。”
公司法第43(1)條文闡明,私人公司被禁止邀請公眾人士認購公司股份,一旦罪成可在第43(5)條文下被判監禁不超過5年或罰款最高30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至於第90(4)條文則闡明,在沒有公司憲章授權的情況下收集優先股是一項犯罪行為,一旦罪成可在第90(5)條文下被罰款最高50萬令吉。
本案檢控官為莫哈末法依魯斯及莫哈末依克巴,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是莫哈末哈斯夫和菲特里哈金。
文告也說,法官允許被告以每項控狀3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被告也在當天支付了保釋金。
大馬公司委員會強調,私人公司邀請公眾人士認購公司股份的行為牴觸公司法令。
“大馬公司委員會通過採取法律行動來提控商界和民眾,一旦發現任何違法行為,公司委員會將採取執法行為。”
文告指出,這是為了確保大馬民眾和商界始終遵守公司治理和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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