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香港常見的“劏房”在大馬房產市場湧現,都市化、薪金停滯不前、外籍勞工等主要原因驅動房間需求,房間租金也跟著水漲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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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利益最大化
都市化為每個國家發展不可避免的進程,城市人口的爆發導致房產需求激增,導致房間的需求高居不下。然而,國內市場對房間的強勁需求,真的需要透過將客廳或廚房改造成劏房才能滿足嗎?
對於此問題,大馬房地產中介師協會(MIEA)會長陳建銨給予否定的答案,儘管國內房產租賃市場有從租房子轉向租房間的趨勢,以致市場對房間需求越來越高,但並沒有把客廳改造成房間出租的需要,劏房的出現主要因房東想最大化租金收入所催生。
“如果你說到必須要像香港那樣,因為不夠地方住,搞到要劏房,我看到的是沒有這樣的需求。”
根據數據顯示,2022年滯銷的住宅房地產單位達到2萬7746個單位,其中柔州滯銷房產達到5258單位,為全國榜首,其後依序為雪州(3698個單位)、檳州(3593單位)和吉隆坡(3429單位)。
陳建銨在接受《投資致富》專訪時指出,大馬並沒有面臨房間不足,淪落到需要劏房才能滿足需求的情況,國內仍有許多滯銷房產,主要因某些地區的房產項目太多,市場無法吸收,其次則是屋價太高,導致很多人買不起。
“雖然大馬房產對香港、新加坡人而言是相當便宜的,但對國人而言則有點貴,很多人都買不起。”
一般國人月薪在3000至5000令吉,買屋的入場成本相當高,10%的頭期、律師費、印花稅,這些費用都不便宜,加上還有車貸,要申請銀行貸款會變得更加困難。
房東想要賺更多錢
他認為,劏房的出現,與其說是房間供不應求,更多還是因為房東想要賺更多錢,甚至也成了一些發展商、房產仲介或房產導師為了賣產業,以更高投資回酬方式吸引購屋者的“營銷配套”。
假設一間房間租700令吉,3間房租金為2100令吉,若將客廳劏成2間房間出租,房東則可多收2間房間的租金,獲得更高的投資回酬。
“如果將房間各別出租稱之為合租,在法律上並沒有違法,但若將房子做成劏房出租則是另一回事。”
過去數十年來,國內有不少教大家投資賺錢的導師(Guru)相繼出現,其中不乏房產相關導師,從負債買屋到經營Airbnb賺錢,又或是做劏房出租,打著五花八門的投資房產策略推銷房產。
陳建銨指出,儘管當中有些房產項目相當不錯,但有些則是誇大其詞,一些人跟著買,結果如今是叫苦連天。
“投資房產不能只聽房產代理或房產導師的片面之詞,雖然不是所有導師都是騙子,但還是要自己去了解,如果真的是包賺,為何還要讓你去賺?”
疫情爆發被套牢
出租劏房還房貸
冠病疫情的爆發,深刻改變世界經濟,大馬市場亦不可倖免,房產市場出現嚴重的滯銷,即便如今市場有所回溫,但仍未恢復至疫情前,整體房市前景大不如前;恰逢其時,國內劏房大量湧現。
陳建銨指出,之前有許多購屋者在向銀行申請房貸時都會標高屋價(Mark-up),50萬令吉的屋價被標高至60萬,向銀行貸款55萬,返現5萬,並將屋子以出租或Airbnb的方式經營賺錢,甚至買下數間屋子,揹負一大筆房貸。
不料疫情期間,許多人無力償還房貸,於是想要將房產脫售,但此時房價已降至50萬令吉甚至更低,欠銀行的貸款卻是55萬令吉,至少要補上5萬令吉差價才能賣出,許多人都因此被房產套牢,最後只能選擇做劏房出租。
“買屋除了要供還房貸,每個月還有管理費、雜費、維修費要付,許多首購族第一間屋子都是公寓,基本上都需要給管理費,單單給管理費就已經讓許多人吃不消了。”
標高屋價借房貸 無力償還
他分享到,許多房產代理遇到很多人急賣房產的例子,都是因為之前標高房價貸款,無力償還房貸所致。
iBilik首席執行員李盛喜指出,對業主而言,過去的房產投資方式主要是出租與Airbnb,但在疫情期間,Airbnb經營困難重重,於是有不少經營者紛紛轉向回酬率較高、風險較低的房間租賃。
Airbnb主要仰賴旅遊業,只有在旅遊高峰期才有機會出租,住宅地點亦是相當重要,是否位於旅遊區是關鍵。
“經歷過疫情來襲,大家對(經營)Airbnb都深有恐懼,有蠻多以前做Airbnb的都將屋子轉成做房間出租。”
投資者“導師”發展商三方得利
沒有需求就沒有市場,國內劏房興起,除了市場龐大需求以外,更少不了房產投資策略的推波助瀾;雖說賺錢是無可厚非,但劏房的商業行為卻往往忽視其他購屋者的住宿需求。
“導師”跟發展商
買近百個單位賺回扣
佳得樓宇管理董事經理張惟越指出,龐大的住宿需求,加上市場沒有合適的房產,以致舊樓就成了劏房經營者最初的選擇,但隨著房產導師的出現,開始從舊樓轉向物色新房產,甚至直接跟發展商買下近百個單位,從中獲取回扣賺錢。
發展商方面則面臨房產滯銷的壓力,若太多房產沒有出售,則會因資金不足而無法繼續建造,導致項目最後變成爛尾樓。
他指出,房產導師看到市場稀缺,找到商機將其放大,通過開課程召集一班能接受其概念的投資者,與發展商洽談購屋,因購買量龐大,投資者可從中獲得優惠,導師則可賺取佣金,發展商又能把手上的單位脫售,形成“三贏”。
自住業主成輸家
然而,這種商業行為卻忽視了購屋者的需求,把住宅變成投資產品,影響到購屋者的住宿需求。
“這是房子,最後卻搞成宿舍,原本買屋自住的就變得不開心了。”
對於經營劏房,大馬房地產中介師協會會長陳建銨表示不贊同,他認為,大家買房都是想住得舒服,若左鄰右舍都將單位改建成劏房出租,以致一堆人爭電梯、爭車位、爭泳池等公共設施,大大降低了原有住戶的居住體驗。
“我們都不鼓勵劏房,比如1000個單位,劏房變成2000個單位,停車位不夠,大家停在路邊導致塞車,車多人多,設施損耗率高,原本低人口密度的公寓變成高密集,人住得也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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