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医在后记里所说:“人去世了,被解剖后,从死者身上得到的资讯,我不想就这样在法医部结束。我希望可以通过解剖所得到的资讯,被记录下来,警惕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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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读者在阅读法医陈然致的著作时肯定不免想起红极一时的香港电视剧《洗冤录》,而愿意下点功夫“深耕”的读者更会发现那部剧其实是有本所依——宋朝宋慈的《洗冤集录》。
宋慈在其〈序〉里提到:“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简言之,就是陈法医在〈雨过天晴〉里所写的:“法医需要确定死者是因为并发症而死亡、意外、自杀还是他杀。”因为死亡原因的判断往往就牵引出其他内情,进而导致被告人所面临的提控。
在〈峰回路转〉里,我们看到了对法医专业性的考验,陈法医在听取案情和警方的“片面之词”的情况下,先入为主的认为案件中的继子将继父殴打至颅内出血死亡,可在解剖后发现造成死亡的可能是商店毒酒所致,最后警方不以谋杀罪名提控,免了一场“冤案”。
由此可见,法医的解剖结果在提控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庭上激辩〉更是将“法医解剖结果与能力的重要性”诠释得淋漓尽致:“因为(当时)我不是法医专科医生,律师试图让法官相信,我的解剖结果可信度不高,我的证言甚至可能不被法庭接受。”——没身历其境的我们很难想像,那些在庭上的语言陷阱如果坐实,将会让案情出现何种变化。
在陈法医的各种案例分享中,生命并不随着消逝而凋落,正如书名所示——逝者的证词,离去的生命从来都不是悄然无息或洒脱得不带一片云彩;事实恰好相反,逝去的无不藕断丝连般影响着在生的,仿佛不曾离去。而那些(不知幸或不幸?)来到法医面前的尸体,仿佛用着肉身诉说着一则则警世寓言。正如陈法医在后记里所说:“人去世了,被解剖后,从死者身上得到的资讯,我不想就这样在法医部结束。我希望可以通过解剖所得到的资讯,被记录下来,警惕世人。”
而法医的这种精神我想是源自于对生命的尊重,无论生死。我们可以从〈豆腐厂裸女〉一章中看到陈法医因为女尸而巡视豆腐厂后发现,厂内卫生条件环境恶劣,本可袖手旁观的他自觉地向有关单位举报,间接地“挽救”许多工人。身为法医的他原本可以不趟这浑水,但对于生命地尊重驱使他做了自己权力范围以外的事。
《逝者的证词》最精彩的自然是各种案件的解剖,挖掘背后的真相,但如果仔细阅读,不难发现陈法医字里行间透露着对生命的关爱。他在后记说:“法医不是英雄,法医只是一位永远对死亡充满好奇的人。”以死论生,把剖尸刀用来重铸属于马来西亚的警世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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