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法醫在後記裡所說:“人去世了,被解剖後,從死者身上得到的資訊,我不想就這樣在法醫部結束。我希望可以通過解剖所得到的資訊,被記錄下來,警惕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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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讀者在閱讀法醫陳然致的著作時肯定不免想起紅極一時的香港電視劇《洗冤錄》,而願意下點功夫“深耕”的讀者更會發現那部劇其實是有本所依——宋朝宋慈的《洗冤集錄》。
宋慈在其〈序〉裡提到:“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簡言之,就是陳法醫在〈雨過天晴〉裡所寫的:“法醫需要確定死者是因為併發症而死亡、意外、自殺還是他殺。”因為死亡原因的判斷往往就牽引出其他內情,進而導致被告人所面臨的提控。
在〈峰迴路轉〉裡,我們看到了對法醫專業性的考驗,陳法醫在聽取案情和警方的“片面之詞”的情況下,先入為主的認為案件中的繼子將繼父毆打至顱內出血死亡,可在解剖後發現造成死亡的可能是商店毒酒所致,最後警方不以謀殺罪名提控,免了一場“冤案”。
由此可見,法醫的解剖結果在提控上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庭上激辯〉更是將“法醫解剖結果與能力的重要性”詮釋得淋漓盡致:“因為(當時)我不是法醫專科醫生,律師試圖讓法官相信,我的解剖結果可信度不高,我的證言甚至可能不被法庭接受。”——沒身歷其境的我們很難想像,那些在庭上的語言陷阱如果坐實,將會讓案情出現何種變化。
在陳法醫的各種案例分享中,生命並不隨著消逝而凋落,正如書名所示——逝者的證詞,離去的生命從來都不是悄然無息或灑脫得不帶一片雲彩;事實恰好相反,逝去的無不藕斷絲連般影響著在生的,彷彿不曾離去。而那些(不知幸或不幸?)來到法醫面前的屍體,彷彿用著肉身訴說著一則則警世寓言。正如陳法醫在後記裡所說:“人去世了,被解剖後,從死者身上得到的資訊,我不想就這樣在法醫部結束。我希望可以通過解剖所得到的資訊,被記錄下來,警惕世人。”
而法醫的這種精神我想是源自於對生命的尊重,無論生死。我們可以從〈豆腐廠裸女〉一章中看到陳法醫因為女屍而巡視豆腐廠後發現,廠內衛生條件環境惡劣,本可袖手旁觀的他自覺地向有關單位舉報,間接地“挽救”許多工人。身為法醫的他原本可以不趟這渾水,但對於生命地尊重驅使他做了自己權力範圍以外的事。
《逝者的證詞》最精彩的自然是各種案件的解剖,挖掘背後的真相,但如果仔細閱讀,不難發現陳法醫字裡行間透露著對生命的關愛。他在後記說:“法醫不是英雄,法醫只是一位永遠對死亡充滿好奇的人。”以死論生,把剖屍刀用來重鑄屬於馬來西亞的警世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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