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日綜合電)沒有錢不敢結婚!中國近日頻頻出現因高價“彩禮”(聘金)引發的糾紛,許多年輕人甚至因此選擇不婚。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週一發佈《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該規定並提出,“一方以彩禮為名借婚姻索取財物,另一方請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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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報道,結婚聘金是中國傳統習俗,但近幾年,中國不時傳出新人結婚時,女方家長要求高額聘金,甚至因此引發紛爭的情事。新華社此前曾報導,某縣村民稱,2、3年前當地聘禮一般是人民幣10多萬元,如今不少都是2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3萬令吉 )起步。江西北部則有民眾表示,如今一般都是人民幣38.8萬元。
山西日前也傳出,一名80後男子透過相親認識女友,兩人交往8、9個月後準備結婚。男子按女方要求給了人民幣18.8萬元的聘金。男子說,“彩禮18萬8是當地的正常行情,我們那叫‘ 大包’”;“18萬8我自己有16萬8的積蓄,還有2萬是找朋友借的”。
不料兩人即將結婚前,女方要求必須再給人民幣3萬元。男子說,“我給不起了,這些也是找人借下來的”。之後兩人為此吵了一架,男子索性退婚拿著自己原本的人民幣16.8萬元辭職去旅行。這起事件引起相當多中國民眾關注,還有不少網友支持男子的決定。
央視新聞指出,彩禮作為中國婚嫁領域的傳統習俗,有著深厚的社會文化基礎。但近年來彩禮數額持續走高,涉彩禮糾紛案件數量呈上升趨勢,甚至出現因彩禮返還問題引發的惡性刑事案件。
有鑑於此,中國官方在今年2月13日發佈的“中央一號文件”就曾提出,要推動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風易俗規範,強化村規民約約束作用,黨員、幹部帶頭示範,紮實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更草擬前述“規定”,明文規定禁止結婚聘金。該“規定”共七條,當中還明確三類情形給付的財物,不屬彩禮:
一、婚約一方在節日、生日等有特殊紀念意義時點給付的價值不大的禮物、禮金;
二、婚約一方為表達或者增進感情的消費性支出;
三、其他價值不大的財物。
對於已經給付的聘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確三類情況可要求返還:一、未辦理結婚登記;二、已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三、聘金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中國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表示,民政部將持續深化婚俗改革,大力倡導簡約適度婚俗理念,繼續與相關部門一起做好高額彩禮等婚俗陋習治理,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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