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上週二在捷運上向一名女搭客露寶的華裔男子經警方連日調查後於昨日在其住家落網,警方調查顯示嫌犯因和越南籍女友吵架後導致精神壓力過大才會做出失常的舉止。
該案查案官蕭凱俊警長對《星洲日報》解釋到,警方有注意到事主投訴警方不受理的說法,但實情是他在接獲投報後有立即重返現場調查,只是因為嫌犯使用沒有登記個人資料的一觸即通卡進入捷運站,因此警方無法立即掌握對方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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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也依據現場所掌握的線索順藤摸瓜,在調查到嫌犯的住家後,在其家外監視3天后才等到對方回家,然後將其逮捕歸案。”
他指出,調查顯示,任職包裝員的嫌犯,近日因和越南籍女友吵架備受精神壓力,直到那天在乘坐捷運時,控制不到自己的行為才會做出露寶的舉動。
“根據嫌犯口供,他在捷運車廂暴露下體後就走到另一節車廂,直到精神平復後再回到原處。”
他說,警方也現場進行搜查,發現嫌犯手機和電腦沒有色情影片;經調查後證實此次也是嫌犯第一次幹案,而警方也於今早將其押到法庭申請延扣4日助查。
另一方面,冼都警區主任阿末蘇卡諾助理總監今日發文告指出,警方在掌握嫌犯身份後於昨天在加影雙溪龍地區逮捕涉案嫌犯(31歲)。
他說,嫌犯在接受問話後也對自己上週二在一節捷運列車上,從甲洞衛星市站前往美娜園站途中,向一名22歲女子露寶一事招認不諱。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9(蓄意侮辱他人貞潔)條文以及微型罪案法令第14(作出不雅行為)條文,並將延扣嫌犯助查。
阿末蘇卡諾促請公眾不要作出類似的不道德事件,以致破壞公共秩序和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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