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截至今年10月,內政部已針對1萬零381份公民權申請做出決定,超越每年針對1萬份申請做出決定的目標。
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三蘇安努亞指出,截至今年11月,內政部總共接到3萬2000份公民權申請。
ADVERTISEMENT
他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回答伊斯蘭黨上議員阿都納西爾的提問時說,國語掌握能力依然是申請我國公民權的條件之一。
“正如聯邦憲法所闡明,在第16條文下申請公民權,必須掌握基礎國語,而在第19條文下申請公民權,則必須掌握足夠的國語知識。”
他說,申請公民權的篩選程序包括通過筆試、口試和麵對面來測試申請者的國語程度。
“這意味著公民權申請者的國語掌握能力受到重視,因為這是聯邦憲法所闡明的條件。”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