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伊斯蘭問題都應該由穆斯林來回答,而不是由基督徒、興都教徒或任何其他尋求聲望和政治分數的非穆斯林來回答。
某前高級公務員撰寫了一篇題為《昌明大馬:犯罪化小事,小事化犯罪》(Malaysia Madani: criminalising the trivial and trivialising the criminal) 的文章,作者認為昌明政府採用了一種選擇性提控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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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支持他的指控,作者引用了幾個與伊斯蘭有關的事件,其中犯罪者立即被提控,而像敦馬和哈迪阿旺這樣在他看來做出比這更惡劣行為的人卻仍然沒有被控。作者的結論是,無論任何人做錯了什麼,司法原則都必須對所有人公平,無論肇事者是誰。
在這篇文章中,我原則上同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實踐中,必須把維護和諧的智慧及戰略計算放在首位……始終如此,否則就可能失去生命。那麼,誰來為這些像513事件那樣的生命負責呢?這一點,作者沒有敏感地意識到。
首先,我要談談作者似乎將伊斯蘭問題當成“小事”的問題。當我就大馬政治發表公開演講時,我總是提醒聽眾,絕不能將所有伊斯蘭問題小事化。
無論是關於酒、演唱會、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LGBT)、清真或非清真,我們國家的根基要求我們尊重每種文化和信仰的價值觀。我還要奉勸國內的非穆斯林,請不要在沒有事先諮詢相關穆斯林團體的情況下,對任何伊斯蘭問題妄加評論。
是的,在民主社會中,你可以自由發表本身的言論,但在發表聳人聽聞的言論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整個情況和背景。我國獨立了近70年,但我們還沒有學會這個簡單的規則。
最後,我始終認為,任何伊斯蘭問題都應該由穆斯林來回答,而不是由基督徒、興都教徒或任何其他尋求聲望和政治分數的非穆斯林來回答。
對於任何伊斯蘭問題,我們有許多宗教司、一卡車的伊斯蘭教授、宗教部長和公共知識分子供非穆斯林在批評政府公平或不公平之前詢問。如果我們連這麼簡單的學術行動或這麼簡單的禮貌都做不到,那麼我們就不配擁有一個和平與和諧的馬來西亞。
其次,我想請大馬人回憶一下1985年的默馬裡事件。時任首相是敦馬,副首相是慕沙希淡。警方決定包圍一個有著400名依布拉欣利比亞支持者的村莊,依布拉欣利比亞是伊黨黨員,也是一名激進的伊斯蘭傳教士。
這一武裝行動的決定導致14名村民和4名警員身亡。雖然我不在安全部隊工作,也不瞭解政府內部情況,但與曾擔任政府高級官員的作者不同,我認為警方會考慮逮捕行動對任何個人的影響程度。
哈迪阿旺這個人物我是知道的,因為我曾經是一名活躍的伊黨黨員,他指揮著激進的黨員,這些黨員真的會為他和他們所認為的聖戰而獻身。
我還記得默馬裡事件,當時伊黨的演講者來到我求學的美國,宣佈依布拉欣利比亞和死去的支持者為伊斯蘭烈士。1985年還沒有互聯網和WhatsApp。試想一下,在這個快速傳播的數字時代,逮捕像哈迪阿旺這樣的人會發生什麼事。
我仍然記憶猶新的是,在一次國陣即將輸給伊黨的登嘉樓選舉中,我收到了一條短信,說哈迪阿旺已被警方逮捕並拘留。當時我住在柔州,許多伊黨支持者都非常憤怒和激動,但我還是要求核實這一消息。當我打電話給哈達南利博士時,他說他沒有收到任何關於逮捕的可靠消息,他懷疑這是挑釁者所為,目的是確保發生騷亂並宣佈登嘉樓選舉無效。
對付敦馬和哈迪的最好辦法是反駁他們的歷史及宗教敘事,而不是使用監禁或逮捕。在我看來,逮捕這些人將會適得其反。
因此,逮捕“任何人”的原則必須考慮到像哈迪和依布拉欣利比亞這樣的大人物。作者應該以國語組織一個公民社會論壇,邀請敦馬和哈迪阿旺闡述他們的《馬來人宣言》或伊斯蘭國理念。參與有意義的對話,而不是在安全的臉書或民粹主義媒體上撰寫文章。交流必須有節制,不要讓它成為辱罵和粗言穢語的夜市。
馬來西亞不是美國,我們也永遠不會成為美國,感謝上蒼。我們就是我們自己,我們必須以智慧、耐心和接受的態度將民主變成我們自己的寶貴實踐。
Professor Dr. Mohd Tajuddin Mohd Rasdi: Of trivialising Islam and trivialising potential Memali-like inci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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