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昨日在新街場大道發生的魯莽貨卡司機撞倒送餐員一家四口案,警方火速於今日將司機提控,司機當場認罪被罰款6000令吉。
吉隆坡交通調查及執法組主任沙里夫丁助理總監指出,警方於今日將肇禍貨卡司機莫哈末哈里依斯邁(22歲)押解到大使路交通法庭,並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3(1)(危險駕駛導致車禍)條文提控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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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司機當場認罪,推事法丁達雅娜裁定司機罰款6000令吉,若無法償還罰款將以4個月監禁代替。
這起車禍於昨日中午12時29分左右,發生在新街場大道往無拉港方向。
沙立夫丁指出,事發時受害者騎著摩托車載著妻女行駛在慢車道,而貨卡為了進入蒲種出口處,而緊急從快車道一路橫跨數個車道,結果在換車道的過程中從旁側撞受害者所騎的摩托車,導致摩托車騎士和一名孩子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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