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反貪汙委員會兩名官員及一名前官員涉嫌在兩年前搶劫一名中國籍商人近100萬令吉,今天被帶上法庭面控,惟3人皆否認有罪。
這3名被告分別是任職於反貪會的調查官慕哈末哈菲茲、反貪汙學院官員慕哈末法赫米以及前官員阿茲萬;三人今日分別在不同的地庭面控。
ADVERTISEMENT
莫哈末哈菲茲與慕哈末法赫米獲准以1萬2000令吉的保外候審,而阿茲萬則獲准以1萬令吉保外。
否認有罪保外候審
據控狀,3名被告在2021年12月10日約中午12時於隆市安邦路的住家內結夥搶劫一位名為高昆(譯名)的中國籍男子的財產,搶劫金額高達95萬2690令吉現金、1225元人民幣、一個銀色行李箱及一個黑色“LV”品牌的包包,因而牴觸刑事法典395條文(結夥搶劫);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監禁,也可另加鞭笞。
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3名被告均否認有罪。
主控官依扎麗娜副檢察司建議被告以3萬令吉保外候審,外加被告須每月前往警局報到。
對此,首被告莫哈末哈菲茲的代表律師拉威佔德蘭說,控方提出的保釋金金額對被告來說是過高的。
他說,被告目前在反貪會任職調查官,屬於第41級公務員,月薪為3000令吉,而3萬令吉的保釋金是被告薪水的10倍之多。
他表示,設定保釋金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被告出庭,若保釋金過高則將導致被告無法支付,以致其在定罪前就被關押。
另外,他也指出,被告與妻子尚有兩名分別是5歲及2歲的孩子需撫養,因此向法庭要求將保釋金金額降低至5000令吉。
第二被告慕哈末法赫米的代表律師阿威拉曼也說,被告任職反貪汙學院的官員,屬於第44級公務員,月薪3500令吉。被告是擁有一個孩子的單親爸爸,每月需負承擔2000令吉贍養費。
阿威拉曼向法庭要求將保釋金額降低至4000令吉。
地庭法官伊茲拉利扎姆較後批准兩名被告以1萬2000令吉保外,此外還須每個月前往警局報到、護照須交由法庭保管,直到案件結束,以及不準騷擾相關證人。
第三被告阿茲萬則獲准以1萬令吉保外,同時也需每個月前往警局報到。
明年2月5日過堂
隨後,法官伊茲拉利扎姆擇定於2024年2月5日過堂。
早前媒體報道,案件事主是50歲旅行社業者,當時3名自稱反貪會官員的男子,以上門搜查為名,搶走事主家中現金,以及他和妻子的旅遊證件,並聲稱該筆錢涉嫌洗錢活動。
然而,3名反貪會官員隨後提出歸還他們的旅遊證件,這引起事主的懷疑進而向警方報案。警方在接獲投報後展開調查,並逮捕這3名嫌犯。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