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大馬首個露營地指南已在本週三的內閣會議通過了,預計明年1月開始執行。
地方政府發展部長倪可敏表示,內閣是一字不改審批營地指南,一旦新政策生效後,營主需要向地方政府申請營地準證,準證是需要每年向當局申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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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地須提升至符準證條件
他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表示,地方政府也會為每個營地進行星級評價,有如酒店般,根據評級給予人民更好的服務,人民也可以做出適合的選擇。
“露營地有分平民級和豪華級。平民級的營地設施是一般,收費比較便宜。而豪華級的雖然是坐落在森林裡,但帳篷內是有冷氣,收費自然不同。”
在新指南生效後,不少不符合規格的營地需要提升基本設施,以達到申請準證的條件。
勸露營者選安全合格營地
他表示,基於這是自由市場,政府是不會管制營主因為提升營地設施成本增加而調整的露營收費。
他表示,有了新指南,露營者可以安心露營,業者也可以放心工作。
他奉勸人們需要提高危機意識,若要野外露營,必須選擇安全和符合規格的營地。
“我們要開心出門,安全回家。”
設漂白期給業者改善提升
倪可敏早前接受本報訪問時曾透露,露營地規劃指南一旦正式執行,政府將給予一至兩年時間進行漂白,供未符合規格的業者足夠時間作出改善和提升。
當局會給予現有豪華露營地的通融期直到2025年年底,而現有基本露營地的通融期則直到2026年年底,若業者沒有在指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州當局或地方政府可以行使本身的權限執法。
高風險準證申請擬縮短至14天
他表示,目前高風險營業準證的申請需32天才批准,該部計劃將其縮短至14天,而露營地準證屬高風險準證,日後或可在14天內獲批。
他表示,營地大致分為低風險及高風險,低風險地區可按照營地的規模申請準證,高風險地區如瀑布旁、河流旁、斜坡旁及海邊,則需要獲得相關政府技術機構諮詢。
倪可敏提到,住宅區是不適宜進行商業露營活動,根據1976年城鄉規劃法令闡明,所有商業活動都必須根據區劃(Zoning)營業和規劃。
針對申請準證收費問題,他說,各地方政府的收費不一,全國共有155個地方政府,分為市政廳、市議會及縣議會,地政部將給予收費建議,但交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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