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总检察署证实,涉及撞死17岁中学生的高级警官,将于明日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下,被控上怡保地庭,过后会被移交怡保高庭以审理案件。
总检察署今晚发文告中指出,经过录取口供和深入调查后,已经获得足够的证据,证明嫌疑人涉及谋杀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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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修订后,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已经废除强制死刑,并以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另加鞭笞不少于12下的刑罚所取代,让法官有斟酌权去判处犯下谋杀罪的罪犯。
上述死亡车祸是于上周五(12月15日)中午12时40分发生,死者为怡保一所国中的中五生莫哈末沙哈立,与死者摩托车发生车祸的轿车由一名44岁来自吉打的高级警官驾驶。
涉案警官疑不满摩托车骑士猛扭油门发出噪音进行挑衅,驾车从后猛追对方,混乱中双方发生碰撞,导致骑士连人带摩托车被夹在车头拖了约6.5公尺,伤重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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