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罗17日综合电)埃及近日修法通过严惩性骚扰犯行,以杜绝妇女受害。条文规定,倘罪犯利用职场、家庭或教育方面的权势施压受害者,最重可处7年有期徒刑;要是合并有两种以上犯罪情节,最重可处10年有期徒刑。
埃及《金字塔报》(Al Ahram)报道,埃及众议院日前核准政府起草的刑法修正案,加重惩处性骚扰犯罪。新修订条文已于12日发布在埃及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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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说,修法草案的附带说明报告中特别强调现今埃及普遍存在性骚扰和霸凌现象。报告指出:“这两起犯行违反人权,是社会对妇女和儿童的一种暴力形式。”
“近年来,在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女性的性骚扰犯罪数量增加,因此迫切需要立法修正案,以加强处罚这些犯罪。”
埃及从2014年6月才开始制定新法,将“性骚扰”定罪,刑期从6个月至5年,或处以最高5万埃及镑(7564令吉)罚金。埃及女性自此才有机会为自己被性骚扰冤屈寻求法律正义。
《金字塔报》报道,埃及12日颁布的修法对惩处性骚扰有两项条文,比原先刑责加重许多。
第1条对于在公共或私人场所向他人进行性暗示或淫秽暗示的个人,处2年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易科或并科10万埃及镑以上、20万埃及镑以下罚金。
这项条文适用于利用各种通讯方式(包括有线、无线、电子或任何其他高科技技术),透过手势、言语或行为,涉及的性或色情暗示行为。
第2条规定特别针对发生在工作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犯罪,应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20万埃及镑以上、30万埃及镑以下罚金。如果有两种以上情节严重犯行,最低判处4年有期徒刑。要是再犯,则在各自最低和最高限额内提高有期徒刑和罚金。比如涉及2人或2人以上;犯罪者携带武器;或透过追逐和跟踪受害者而重复犯罪,可处以7年有期徒刑。
倘罪犯利用职场、家庭或教育方面的权力和形势,对受害者施加任何形式的压力,同样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犯罪情节,则处最高10年有期徒刑。
埃及国会议长杰巴利强调,仅扩大对骚扰和霸凌行为的处罚力度仍显不足;媒体也负有重要角色,可借传播力量来提高民众对于这些犯罪造成受害者身心创伤的认知和意识。
埃及国会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席戈马说:“这些修正案符合伊斯兰教,可保护妇女不受一切形式的暴力和侵略。”
汤森路透基金会曾于2017年对19座人口超过千万的大型城市进行女性保护议题调查,埃及开罗被选为对女性最危险的大城市,主因便是性骚扰猖狂。
2013年联合国发表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在接受联合国调查受访的埃及女性中,高达99.3%有在身体或口语上被性骚扰的经验。
埃及女性性骚扰严重的问题,主要是从2011年埃及革命期间开始白热化。当时最为人所知的性骚扰事件是一名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女记者在开罗的解放广场被“集体性骚扰”案件。当时广场周围挤满人潮,有上百名男性开始包围住这名女记者,众男一起伸手进她的衣服内侵犯她。
最近一起在国际上较有名的埃及性骚扰案件是在2022年,两名穿着低胸上衣和短裤短裙的西方年轻女性,在参观开罗金字塔时遭到13名当地青少年尾随性骚扰。(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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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讯)原本对性骚扰女童罪名已认罪的一名残障人士(OKU)男子,在今天的下判日改口不认罪。
被告(19岁)涉嫌于本年2月在乌鲁雪兰莪峇冬加里一间清真寺,性骚扰一名女童。
被告今日在安邦地庭内,在聆听本身的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诺希拉卡玛鲁丁改口表示不认罪。
身穿一件灰色有领衬衫的被告说:“明白控状,不认罪。”
本案原定今日为判刑日,此前他于上月27日在同一法庭承认该项指控。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2月21日早上6时20分,在峇冬加里一间清真寺内,性骚扰一名年仅10岁8个月大的女童。
被告在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辩方将申请撤销控状
主控官娜迪雅马烈副检察司向法庭表示,由于被告已更改认罪立场,控方申请另外择定日期,向法庭提呈相关文件。
被告代表律师林斯瓦兰星指出,辩方将提呈陈情书,申请撤销该项控状。
案定4月29过堂
法官随后择定案件4月29日过堂,以完成文件交接程序。
在这之前,网络广泛流传一段闭路电视录像,画面显示一名戴白色祈祷帽的男子悄悄潜入女性祈祷区,在一名女童跪拜时从后方将其抱住,并在未被其他人察觉的情况下试图将其带走。
视频显示,该男子试图侵犯受害者,但在受害者反抗情况下,男子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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