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入稟高庭,起訴政府和調查其回憶錄《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義》的特工隊。
1月30案件管理
法庭系統的查詢結果顯示,本案訂於明年1月30日進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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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高庭於10月2日諭令湯米入稟的原訴傳票轉換成需要完整庭審的誹謗訴訟的傳訊令狀,湯米於本月4日透過其律師樓提出上述訴訟。
湯米將8名特工隊成員即拿督斯里馮裕中、拿督斯里哈欣拜佔、拿督祖奈達、拿督佳吉星、拿督沙哈魯丁、峇拉古魯、法拉阿都拉、納基蘇里,以及政府為第1至第9名答辯人。
根據訴狀,湯米指控第1至第8名答辯人,於2022年9月30日製成報告並向第9名答辯人即大馬政府提呈《特工隊報告-調查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所著“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義”書中指控》。
指調查是“政治子彈”
湯米指出,該報告指稱他擔任總檢察長期間涉嫌的罪行,包括洩露政府機密和干預司法機構與法官任命事宜。
他控訴時任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為首的政府,下令執法機構對他任內是否存在不當行為展開進一步調查。
湯米指控依斯邁沙比利於2022年10月17日在峇眼拿督舉行的國陣集會直言,解密特工隊的調查報告意在將之用作在第15屆全國大選打擊政敵的“子彈”。他還指控依斯邁沙比利當時要求掌管法律事務的部長髮布該報告。
“因此,任命第1至第8答辯人為特工隊成員,並不是為了對我身為總檢察長的行為進行真正的調查或調查真相,而是作為出於私人和政治動機的‘政治子彈’。這與選舉有關,也是針對我對多名巫統黨員提出刑事檢控的報復。”
湯米聲稱,特工隊報告是一份不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因為該特工隊的任命和職權範圍不獲任何成文法律的支持,而且該報告被政府援引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官方機密》列為官方機密。
因此,湯米要求法庭宣判其回憶錄的調查報告無效,並牴觸刑事法典刑事誹謗相關罪行的第499條文和第500條文,或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不當使用網絡設施或網絡服務),還侵犯其受聯邦憲法第5(1)、第8(1)和第13(1)條款保障的名譽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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