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19日美聯電)緬甸一名司法官員透露,緬甸最高法院週一駁回了被罷黜的民選領導人昂山舒吉就她在被控接受一名前政治同僚黃金和數十萬美元賄賂案中被判貪汙罪成所提出的特別上訴。
78歲的舒吉是於2021年2月1日,軍方從其民選政府手中奪權時被逮捕。她在被判處一連串刑事指控罪成後總共需服刑27年。其支持者和獨立分析員指稱,軍方捏造這些指控,意圖抹黑她併合法化他們的奪權行動。
ADVERTISEMENT
週一的審訊將媒體、外交官和觀眾拒於門外。舒吉的律師團也受到禁制令禁止談論有關審訊。
舒吉與去年4月被判受賄罪成後被處以5年監禁。她的律師團在2021年底未受制於禁制令時曾表示,舒吉駁斥所有針對她的貪汙指控,形容那很“荒謬”。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