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9日訊)“我曾被生父強姦,如果不孝敬他,會不會被說成大逆不道?”
一名女子日前在社交媒體上披露自己曾被親身父親強暴,因此從此對父親產生厭惡,如今自己也找到另一半,婚禮在即父親卻不願意成為證婚人,讓她內心掙扎又懊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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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內心真的很痛很這個男人,但他又是我的生父,如果不孝敬他,會不會違反伊斯蘭教義教義,引來爭議?我該怎麼辦?”
對此,宗教師PU Syed表示,身為孩子有權利恨父母,但即便父親犯下重大的罪行,孩子依然得盡孝道。
“哪怕父親有錯,女兒對他失去了情感,但是卻不能不對他們孝順和尊敬。”
他強調,不管父母對孩子做出任何的私德敗壞的事情,他們身為父母的身分是不可能被改變。
“不過,這種罪行罪業深重,將無法被抹去,除非父親真誠悔過並得到了孩子的原諒。”
“即便得到了原諒,對這樣的父親仍然應該得到懲罰。”
他補充,依據伊斯蘭教法,憎惡某人的情感應該以憎惡其不良行為為基礎,而不是憎惡個體本身。
“懺悔之門始終是敞開的,儘管人們可能無法接受這樣的命運,但是這就是每個人的人生,得自己去承擔和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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