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日综合电)“去缅甸打工,轻松月收入过万、路费生活费全包”。
贵州男子杨某某3年前受高薪利诱,从云南偷渡至缅甸从事电讯网络诈骗犯罪。之后他5次当“猪仔”被转卖,直至今年6月他联络家人以46万元(约30.2万令吉)替其赎身,并于次月回国自首。近日法院依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并罚款1万元(约6574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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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周三消息,杨男2020年7月17日偷渡至缅甸佤邦勐波县,半年后被转卖至佤邦勐能县,不久再被转卖至佤邦邦康特区多个诈骗窝点。
他在诈骗窝点按诈骗伙伴要求以“裸聊”、“杀猪盘”(即网恋骗局)等方式骗取中国境内公民钱财。期间他遭诈骗团伙成员殴打、辱骂、人身限制,于是想方设法联络家人出钱救其回国。
今年7月12日,杨男从缅甸回国投案自首。法院经审理认为,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从事骗取中国境内公民钱财,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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