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馬新社訊)高庭今日諭令,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向內陸稅收局繳清超過550萬令吉的所得稅欠款。
隨著高級稅務律師諾希山告訴法庭,沙菲宜必須支付的最終總數為552萬9577令吉70仙,司法專員羅茲瑪瓦發出上述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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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希山說:“我方也申請1萬令吉堂費。”
稅收局另一名代表律師是高級稅務律師慕哈末法克羅。
然而,沙菲宜的兒子兼代表律師莫哈末法漢則申請5000令吉堂費。
羅茲瑪瓦較後批准堂費為1萬令吉,並指該數額合理。
另一方面,莫哈末法漢在庭上說,辯方向當事人尋求指示,有關是否對今日裁決提出上訴。
高庭在12月15日批准內陸稅收局的申請,以對沙菲宜欠稅一案作出簡易判決。
簡易判決是指法庭在未經完整審訊和傳召證人的情況下,通過書面陳詞對一宗案件作出裁決。
稅收局是在2021年5月6日興訟向沙菲宜追討拖欠5年的所得稅,並於同年9月28日申請以簡易判決的方式裁決此案。
該局指出,沙菲宜拖欠2011、2012、2013、2014和2016年的所得稅及增稅,總額為941萬4708令吉32仙。
高庭在2022年10月28日宣判,面對涉嫌從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收取950萬令吉非法活動收益兩項控狀,以及向內陸稅收局報假稅兩項控狀的沙菲宜表面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控方針對法庭的裁決提出上訴,惟該項申請已在本月5日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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