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高庭今日谕令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必须偿还合共552万9577令吉70仙的税款和罚款予内陆税收局。
税收局是在2021年5月6日入禀法庭,向沙菲宜追讨在2011、2012、2013、2014和2016估税年的欠税,并于同年9月27日申请以简易判决的方式裁决此案。涉及的欠税和罚款合共941万4708令吉32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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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局申请简易判决获批
高庭司法专员罗兹玛瓦于12月15日批准税收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在罗兹玛瓦作出裁决后,由于代表税收局出庭的高级联邦律师诺希山表示,税收局有意修改追讨的金额,因此,当天并未定夺沙菲宜需要偿还税收局的确切税款和罚款。
简易判决是指法庭通过律师陈词,而没有聆听证人供词的方式,对特定案件作出裁决。
罗兹玛瓦在裁决中指出,根据答辩方(沙菲宜)提呈的宣誓书,沙菲宜对税收局追讨税款和罚款一事,不具备任何的辩护,当中也不存在任何问题需要证人在全面审讯中供证。
在今日的庭审中,诺希山告诉法庭,在经过计算后,税收局向沙菲宜追讨的数额为552万9577令吉70仙的税款和罚款。
罗兹玛瓦因此谕令沙菲宜必需向税收局偿还合共552万9577令吉70仙。
同时,诺希山也申请1万令吉的堂费。
律师:待沙菲宜指示是否上诉
罗兹玛瓦表示这数额合理,因此谕令沙菲宜需支付1万令吉堂费。
沙菲宜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随后告诉法庭,会否就上述的简易判决及需要偿还的数额提出上诉,他目前还在等待沙菲宜的进一步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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