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希望政治人物能夠完全站在人民利益來看問題,因此即便可能引起一些政治小鼓譟,他們也應該是站到前面去為民解決的。而不是擔心“引起政治動盪”,就把政治民主扼殺於萌芽。
如果首相署(聯邦直轄區)部長扎麗哈都不認為“地方政府選舉”有問題,為什麼巫統最高理事阿末馬斯蘭,會認為舉行有關選舉只會引起政治動盪,而覺得沒有必要恢復地方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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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恢復地方政府選舉的呼聲存在已久,只不過是日前行動黨全國顧問兼聯邦直轄區主席陳國偉,再一次提起這件事,並表示即便暫時無法恢復全國地方選舉,至少吉隆坡作為一國之都,也應該率先成為恢復地方選舉的“火車頭”後,方才再一次成為議題。
陳國偉的提議是合理的,但也誠如扎麗哈所言,由於“地方政府選舉”是屬於地方政府發展部的權限,因此任何計劃或改革的推行,都有必要先與該部進行商討。但是這些都是一些並不難解決的技術問題,只要各造坐下來坦誠商量,相信不難解決。
但如今費解的是,為什麼阿末馬斯蘭會認為舉行有關選舉“會引起政治動盪”。他沒有提出什麼數據之類來佐證,只簡單的指出地方政府的制度,例如市議會或市政廳都是由各種族代表組成,所以沒有必要舉行地方政府選舉。如果只是這個講法,尚可以解讀為是認知上的落差,可是阿末馬斯蘭後續的說明,指“州選和大選就足夠了,為什麼還需要再一次舉行選舉?”,就很讓人費解了。
身為巫統最高理事兼人民代議士,阿末馬斯蘭這樣理解“選舉”這個重要的民主程序,是相當匪夷所思的。我們都知道國會議員和州議員各司其職,但由於“民智未啟”,導致我們“尊貴的”國州議員,常常被迫“移尊”去充當市議員,巡視溝渠清潔垃圾。尤其是沒有州議員的聯邦直轄區,居民很多時候更是在面對問題時投訴無門。
其實阿末馬斯蘭沒理由不知道人民提出希望地方政府選舉真正目的和用意,正因為地方政府這些市議員都是委任制,所以他們大都是抱著“公務員”的心態去工作。我們且不說態度好不好,但在“人民不是老闆”的必態下,其工作進度積極度和監督權由官僚體系中的“上司”負責,工作績效如何可想而知。
人民要的是監督權,就不明白為什麼落在阿末馬斯蘭眼中,卻成了“加劇我國種族間的緊張局勢”的根源。其實地方選舉是重要民主體現,因為所有的民主都必須是從底層疊加上去的,而我國恰恰正是缺少了這一塊基石,以至雖然國州議員是民選,但真正關係到民生,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基層市議員,卻反而是委任制度下的“公務員”。
我們希望政治人物能夠完全站在人民利益來看問題,因此即便可能引起一些政治小鼓譟,他們也應該是站到前面去為民解決的。而不是擔心“引起政治動盪”,就把政治民主扼殺於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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