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界“極端高產”和“撤稿”亂象的出現,不只因為世界大學排名的高壓,導致高層逼迫教授們拼命量產論文,也源於許多領導對大學理念的無知和錯誤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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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終於在國際間大放“異彩”,成功躋身學術界兩個“世界十大”排行榜。
哪一個“十大”,就看XX以什麼名詞代之:它可以是“十大論文撤稿大國”,也可以是“十大論文極端高產大國”。
什麼是“撤稿”(retraction)?
一篇學術論文被髮表後,若作者發現內容有錯誤,而這錯誤是可理解的、不太嚴重的,就可以“勘誤”進行修改。例如,作者發現本身已發表的某論文內容有誤,故致函期刊主編,但主編認為錯誤不是太嚴重,要求作者寫一篇“勘誤”(corrigendum)糾正錯誤。但如果錯誤太嚴重、無法糾正,就必須以“撤稿”解決,取消論文發表資格。這是為確保學術界研究誠信和科學的可信度,也符合科學求真求實、不斷自我修正的學術精神。
但大多數情況,是發表後被人發現論文含嚴重弊病,或被讀者舉報而被編輯室“被動撤稿”。
根據國際出版倫理委員會(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的“撤稿指南”,若期刊編輯遇到以下情況,就需考慮撤稿:學術不端(例:偽造數據、造假圖片)、抄襲剽竊、重大錯誤、重複發表研究成果等。這些違反發表倫理規範、或涉及學術誠信而被撤稿的事,是學術界的大忌。
12月12日,《自然》期刊的分析顯示,過去20年所發表逾十萬篇論文的國家中,我國排名第六,每一萬篇文章有17.2篇;其他“世界五大撤稿大國”為沙地阿拉伯(30.0篇)、巴基斯坦(28.1)、俄羅斯(24.9)、中國(23.5)和埃及(18.8)。
什麼是“極端高產”(extremely productive)?
美國史丹福大學研究團隊將“極端高產”定義為“一年內在Scopus數據庫中收錄的學術論文超過60篇”,亦即平均每5天發表一篇論文。
12月11日,《自然》期刊引述史丹福團隊“非物理領域”論文數據,說我國在“極端高產”排行榜排名第三,43918名作者中有52名(0.12%)屬於“超級著作等身”的學術人員,僅排在沙地阿拉伯(0.36%)和伊拉克(0.12%)之後;其他計有阿拉伯聯合酋長國(0.11%)、菲律賓(0.11%)和巴基斯坦(0.10%)。
文章提到“可能由於文化原因,這些國家部分科學家傾向於一大群人聯名一篇文章”。
這話說的很客氣,但說白了就是“作者們相互勾結,為無功受祿者免費掛名”的意思。請注意,這項研究的“一年超過60篇論文”極端高產定義,也很客氣,因為在非物理研究領域,即便“一年24篇論文”,也是不太可能達到的水平。
原因很簡單:真實世界裡,絕大多數研究型大學教授除研究和撰寫論文外,還需負起其他多種職責,比如申請研究資金、田野採樣、指導研究生、審核畢業和期刊論文、參加學術論壇、教學、準備教材、批改作業和考卷、輔導學生、開會、閱讀文獻、參加教育展等等等,所以不可能有時間年產三、四十篇論文。
唯一可以做到這一點的,除了擁有世界級研究團隊外,就只有靠“作弊”。“論文掛名”是其中一種常見的作弊法:幾個教授“你儂我儂”組成小圈子,當一人發表論文,就讓其他人在沒有實質貢獻下,成為聯合作者,如此每人就能輕易達到每年三四十篇的高產。
曾有年輕教授“勸”我說:“你應該改變觀念,與時並進接受這種遊戲方式,不能再用過去老方法發表研究。”有夠荒唐。
學術界“極端高產”和“撤稿”亂象的出現,不只因為世界大學排名的高壓,導致高層逼迫教授們拼命量產論文,也源於許多領導對大學理念的無知和錯誤認知。
兩個“世界十大”既是危機,也是轉機,轉機即契機,大學高層顯然可採取多方舉措,來挽救這危機:
(1)實施合理的論文發表KPI:科學研究要走的長遠,需兼顧道德和素質,高產與否不重要。
(2)建立有效的道德準則:禁止論文掛名、代筆或榮譽署名,制定明確的論文署名標準。
(3)倡導學術誠信文化:培養重視學術誠信和道德行為的文化。
(4)監測和評估論文發表:實施監測和評估系統,以識別不道德行為,並鼓勵保密吹哨制度。
(5)設立獎懲制度:以學術倫理和道德為本,作為績效評估和晉升的決策標準。
期待本地學界出現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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