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2日訊)中國商務部宣佈,決定自下週五(29日)起,對原產於美國、馬來西亞和臺灣的進口正丁醇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
中國商務部在公告中稱,審核將於2024年12月29日完成,複審期間繼續實施現行反傾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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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馬來西亞的稅率介於12.7至26.7%。
受影響的馬來西亞公司包括國油石化衍生公司/馬石化營銷(納閩)有限公司(稅率12.7%);巴斯夫馬來西亞國油化學私人有限公司(26.7%);奧伯帝莫馬來西亞化學公司(26.7%);其他公司(26.7%)。
中國商務部稱,10月8日收到萬華化學(煙臺)石化有限公司等7家申請企業代表中國大陸正丁醇產業提交的反傾銷措施期終複審申請書。
“申請人主張,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對中國大陸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大陸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請求商務部對原產於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進行期終複審調查,並維持對原產於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實施的反傾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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