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2日訊)因忙著工作導致2歲女童昏死車內的38歲母親於今早被控疏忽導致兒童死亡,被告獲准以7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候審。
被告諾莎莉(38歲,商人)被控於上個月8日早上8時至下午3時15分,因疏忽將2歲女童艾麗海蒂放在車內導致女嬰身亡,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條(疏忽導致兒童死亡)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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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今早被押往八打靈再也法庭面控,推事艾妮哈琪瑪將案件定於下個月30號過堂。
被告獲准以7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
這起悲劇於上述日期,發生在阿拉白沙羅地區,事發時被告本要送小死者到達幼兒園,但她在到達後沒立即把女兒送到幼兒園,反而停下車後就忙於處理網購生意事務,事後更是忘了女兒還在車上就驅車回家,直到下午發現異樣卻為時已晚,女兒已經死於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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