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用最少坐牢30年,最高40年,及最多12下鞭刑来替代死刑,有没有比较人道仁慈,我想没必要去争论这种虚伪的命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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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会废除强制死刑后,突然增加好多杀人案,一单比一单惊悚,是巧合吗?
政府大费周章修法,废除了强制性死刑,这个不用赘述。但这里有一个字面游戏:废除的是强制性死刑,死刑还是有的。
所以,事实是,嫌犯证据确凿的杀了人、犯了十恶不赦的滔天大罪,法官还是可以判死,送凶手上绞刑台。
至于没有被判死刑的大罪犯,也没有好日子过,他得坐牢最少30年,最长40年,把牢底坐穿,再加最多12下鞭刑来抵过。
等他出狱时,或许已经有车子满天飞着,但他的屁股被鞭烂,坐不了。
过去2周,媒体报道多宗凶杀案,一桩比一桩更手段凶残:高级警官开车撞死飙摩托车的中学生、外甥当街砍死舅母、粉丝利刀直插驻唱女歌手心脏要了她的命、还有年轻会计师被杀死后,脱光衣服抛尸路边……
接下来会不会有更残忍的凶杀案?岁末年终,人心浮躁,这还真是说不准的事。以上桩桩件件,都被警方以302条文,即谋杀罪名来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凶手面临的不仅仅是死刑判决,纵然逃过死刑,也得坐牢至少30年,最多40年,把牢饭吃好吃饱,再被鞭屁股不超过12下。
哪个比较人道,哪个比较公正公义,你说你说……
是不是没有了强制性死刑,所以造成凶杀案从时有所闻,变成“镬镬新鲜镬镬金?”
跟你说一个实例,或许可以让你有所启发:早在2006年,约旦宣布终止死刑,后来在2014年突然恢复死刑,在12月时处决了11名杀人犯。
是什么原因,让约旦政府在终止死刑8年后,一口气把11名杀人犯送上绞刑台?他们的内政部长给出这样的理由:社会大众认为,没有对罪该万死的死刑犯处以死刑,是犯罪率上升的原因。
在终止死刑的那8年,约旦政府面对棘手的社会问题─刑事罪上升,尤其是杀人案,因此决定恢复行刑,处决11名杀人犯。
他们当中,没有人是政治犯,或是极端分子,约旦政府这么强调,以此回应外界的疑虑,包括政府用死刑来消除异己的声音。
再说一次,马来西亚并不是一个完全没有死刑的国家。根据我能找到的可靠资料来源,大马政府最后一次“大动作”执行死刑是在2016年,那年政府执行9起死刑处决,并判处36人死刑。
那年,各州监狱里尚有1042名死囚,包括413名外籍人士,他们皆因谋杀、贩毒、叛国、对元首发动战争、涉及恐怖主义、以谋杀为目的诱拐或绑架、持有枪支、组织武装部队煽动叛乱、或挟持人质的罪行入罪。
死刑之所以有存在必要,能让所有人在犯事之前掂量一下后果,警惕自己,也让受害人事后获得司法正义。
至于用最少坐牢30年,最高40年,及最多12下鞭刑来替代死刑,有没有比较人道仁慈,我想没必要去争论这种虚伪的命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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