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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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通過產業經紀,看了幾個房產單位,其中一間公寓,價格比市價低十多廿巴仙。看完公寓後,覺得還可以接受,畢竟價格便宜,可以節省數萬令吉,而且是永久地契。
可是,產業經紀較後補充一句,雖然該公寓已經有分層地契,不過,這個單位的賣主當年步伐慢,在發展商通知業主辦理分層地契時,沒有抽出時間去處理。
後來該業主想要處理,卻被告知發展商收盤了,並且被官方財產管理人接管,像這樣的情況,這個業主的房產單位,交易如何進行?程序會不會比較複雜?
張小姐敬上
●答
林若輝律師回答張小姐的問題時指出,任何人在脫售未有個別地契,或者是分層地契的產業之前,必須尋求發展商的批准。
不過,假如發展商已清盤,並且被官方財產管理人接管,那麼,賣方必須尋求官方財產管理人(Official Assignee)的批准,估計完成交易的時間會比較久。
林律師說,從簽署買賣合約的日期算起,通常會有一個期限,譬如6個月,以便賣方律師向發展商,或是官方財產管理人提出批准交易申請。
他補充,交易價餘款的支付,是在律師取得批准後才支付,買方一般獲得3個月時間繳付有關款項。
針對尋求批准的事項,買賣雙方必須遵守一些特定條件,同樣的,這裡邊也有時間期限。
林律師表示,惟有在官方財產管理人籤批所有的文件,貸款銀行才發放貸款的餘額。由於需要等待官方財產管理人籤批文件,因此,交易的完成需要比較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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