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政治和利益考量,以及不願下放權力,執政黨願意恢復地方選舉的可能性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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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本應靜好,無奈政壇總是生波。繼“非馬來人任相”言論掀議後,恢復地方選舉的建議,也讓好些人跳腳。
無獨有偶,這兩項具爭議性的言論,皆出自火箭領袖口中,而出言反對的,除了敵對陣營,更少不了自家人巫統。
不過,關於地方選舉的爭議由來已久,未必是基於現今的政治局勢。或許可以回顧地方選舉的歷史,探討它是否有復辦的可行性。
馬來半島首個地方選舉,是1951年舉行的檳島喬治市議會選舉。當時仍是英殖民時期,英國人辦地方選舉的主要原因是為了對抗馬共。1952年的吉隆坡市議會選舉,則是為1955年的普選及馬來亞朝向自治而鋪路。
獨立後,聯邦政府曾規定每3年舉行一次地方選舉。然而,聯盟在1964年全國大選取得大勝後,卻在1965年終止了地方選舉。一方面,是因為當時的喬治市議會被指出現濫權,另一方面,是基於城市與新村華人傾向支持反對黨,市議會與州政府由不同的政黨掌控,常在政策上不同調。自此,縣市議員改由政府委任,不再由人民投選。
2008年308大選,火箭贏下檳州政權,當時該黨的競選宣言是要恢復地方選舉,還人民第三張選票。2012年,火箭在檳州通過地方選舉法案,但最終卻因為違憲而失效。
火箭千方百計想恢復地方選舉,但當時仍與火箭一家親的伊黨卻反對到底。伊黨主席哈迪阿旺甚至指若重啟地方選舉,或讓513再度上演。
由此可見,兩黨對地方選舉的歧見早已存在。如今,與火箭結盟的巫統也反對地方選舉,不過是歷史重演。
然而,一些火箭領袖對恢復地方選舉的立場轉變之快,亦讓人驚歎。
曾全力支持復辦地方選舉的倪可敏,在2017年出版的黨報中,指政府若尊重民意,就應該恢復地方選舉,還政於民,還調侃馬華不敢支持民選市長,是偽民主。
惟在出任地方政府發展部長後,他卻指出,地方選舉不是團結政府的優先事項。該部門將優先著重7個“重點領域”。
弔詭的是,在倪可敏和團結政府已表明會把地方選舉擺一旁時,行動黨聯邦直轄區主席陳國偉卻突然倡議先在吉隆坡恢復地方選舉,拋出了難題,也令倪可敏和新任首相署(聯邦直轄區)部長扎麗哈陷入尷尬。而火箭黨內出現不同的聲音,更讓人聞到一絲不尋常的味道。
姑且不論恢復地方選舉舊調重彈,是否帶有政治目的,在現實層面上,舉辦地方選舉確實涉及龐大的人力與財力,也無法保證民選縣市議員就一定是有素質、能為民服務。
此外,一旦復辦地方選舉,選民若對選舉冷感,會否踴躍投票也是問題,尤其是遊子們。如果投票率不理想,或選民缺乏政治意識,不瞭解本身所要投選的人選,選舉效益將會大打折扣。
所以,基於政治和利益考量,以及不願下放權力,執政黨願意恢復地方選舉的可能性極微。
無論如何,經過政黨熱炒一番後,地方選舉議題再現熱度,也不是壞事,至少它開啟了討論空間,也讓人民看清了一些政治人物的真面目,以及一些政黨的狹隘視野,凡事皆與種族扯上關係,最終只會讓大馬政治故步自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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