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院25日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案,被告席姓男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害人为席姓男子的未婚妻,其称遭对方在住处强行发生性关系。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违反被害人意志,强行发生性关係,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三年。
ADVERTISEMENT
据《澎湃新闻》报导,2023年1月30日,席姓男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友社介绍认识;5月1日双方订婚婚约;5月2日下午,在社区的房屋内,席姓男子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于当晚打电话报警;5月5日警方对席姓男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报导指出,席姓男子的母亲表示,27岁儿子和24岁女子举行订婚宴,男方给了女方一半彩礼10万元(人民币,约台币44万元)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并承诺结婚一年后,面积90多平方公尺的婚房房产证上会加上女方名字。
男子的母亲说道,“发生性行为后,准媳妇当天要我儿子马上回家要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把后面迎娶时要给的另外10万元彩礼给她。当时我们没有那幺多钱,房产证也不在手上,她就闹情绪,要告我儿子强奸。”
她补充,“5月4号,我当着民警的面写了保证书,承诺给她加名。5月5号家人拿回来房产证,但女方说晚了,说不珍惜她。法庭定罪的理由是女方反对婚前性行为。可我儿子没有强奸她,两人是自愿的。”
法院经查证,被告与被害人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的订婚行为属于民间习俗,并非法定登记结婚,因此法律上两人不存在任何婚姻关係。席姓男子的母亲明确表示,不接受一审判决,当庭就提出上诉。(ETtoday新闻云)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