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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25pm 27/12/2023

福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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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核电站事故

数十名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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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核电站事故

数十名原告

福島核事故訴訟案 判東電公司需支付賠償 否定日本政府的責任

(東京27日美聯電)針對在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中從福島縣前往東京等地避難的數十名原告向日本政府和東電公司索賠的一起訴訟,東京高等法院週二作出判決,撤銷了2018年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的部分內容,僅判決東電公司需支付賠償,否定了日本政府的責任。

2011年福島第一核電站核事故發生時,多數原告住在福島市、郡山市等地。一審判決認為,如果日本政府和東電公司採取了相應措施,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認為雙方都有責任,命令向原告支付約5900萬日圓(約191萬令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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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原告的律師中川元光表示,他對高等法院的裁決感到憤怒,稱這是對最高法院早些時候免除政府責任的裁決的“複製和粘貼”,並表示在與原告協商後或提出上訴。

法官在裁決中說,即使經濟產業省根據當時對海嘯的估計,動用權力命令東單加固海堤,海嘯造成的核電站淹水也是無法避免的。

東京法院作出上述判決之際,日本政府正試圖加速重啟反應堆,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核能,以實現脫碳目標,同時試圖淡化13年前核災難的影響。

2011年3月11日,日本發生9級強震和海嘯,福島第一核電站的三座反應堆熔燬,引發核輻射汙染,超過16萬人流離失所。其中約2.7萬人仍無法返回家園。

福島核事故訴訟案 判東電公司需支付賠償 否定日本政府的責任
東京高等法院判定東電公司(TEPCO)需對撤離福島的居民支付賠償,但否定了日本政府的責任。(美聯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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